2018年8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指标,实现了控制目标;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较好增长。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城乡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和民生改善等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运行总体趋稳向好。政府社会化服务功能不断加强,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上半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较快增长,与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相比,也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接近过半。财政预算执行中,加强了财政收入征管,提高了税收比重,突出了民生保障重点,积极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保障较好显现。
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形势严峻。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县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相比,大部分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实体经济存在规模不大、结构不优、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工业企业短板较多,企业融资困难,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客观存在,招商引资没能实现新的突破。二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140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复工不足,项目建设短板突出,投资增长后劲乏力。三是民生事业短板较多。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比较明显。在就业、就学、就医、养老、文化、体育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企盼和需求相比,供给能力明显不足。四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税源严重不足,骨干财源缺乏,财政增收难度大,支出压力大。财政供养单位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保障不足,财政支出结构有待优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防范和化解有待加强。为此,会议建议:
(一)咬定目标,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围绕竹溪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扬长补短、克难攻坚,圆满实现县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全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破除发展要素制约、促进市场主体成长、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深化改革开放等措施,大力培植重点产业,做实第一产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做强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优第三产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扩大经济总量,大力提升经济质量,实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抓住关键,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对确定实施项目要加强督办,强力推进,尽快开工建设。对开工项目要明确责任,强化服务,加快建设进度。要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谋划好上争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要谋划一批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支撑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对上争项目要加大跟踪力度,促使尽快获批落地。对招商引资项目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灵活多样推介,想方设法落地,提高招商质量,保障招商实效。
(四)以民为本,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协调推进文化事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突出重点,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要在抓好本级财政增收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可用财力。要依法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规范运行。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当提高财政供养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足额支付财政全额供养人员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妥善消化存量债务,切实加强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对县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法院政治站位更加坚定,保障发展更加有力;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司法能力不断增强;执行攻坚成效明显,司法为民更加突出;作风建设不断加力,司法形象明显转好。
会议指出,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服务仍需加强。部分干警学习需求不足,工作动力不足,存在老办法处理新案件的现象,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方面仍有差距。基层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执行工作仍需加力。对执行工作研究不够,执行能力不足,执行力度不够,暂停执行的案件再申请执行存在困难,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决战执行难仍需加力。三是司法作风有待继续优化。司法改革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一时难以化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仍需强化;在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方面需要更加主动、更加有效;法官怕担责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送法到基层仍需加力;“门难进”的问题需要科学解决。四是司法宣传有待加强。宣传工作短板明显,文化兴院工作尚需加强。为此,会议建议:
(一)坚定政治站位,更好地服务于发展大局。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务实重行地促发展,始终坚持在县委领导下抓实司法工作,在紧跟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接受监督、建设法治竹溪等方面,进一步面向新时代、研究新问题、创新硬举措、做出新贡献。要进一步发挥“司法武器”作用,在推动发展、促进稳定、保障法治等方面,充分运用司法智慧,着力贡献司法力量,努力发挥护航作用。
(二)提高司法质量,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正义感、安全感、幸福感。要更加重视案件执行工作,把执行工作放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个大局中,科学谋划、压实责任、创新措施,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执行工作,坚决打胜“执行攻坚战”。
(三)坚持司法公正,不断推进司法创新。要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公正办案为准则,做好宽严相济、情罚相适司法文章,在更高水平上追求“人民满意”。以“司法为民”为主旨,以“终身负责”为引领,突出“为民、利民”这个核心,强化法官的担当精神,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运用法律之剑,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坚决遏制恶意上访,坚定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更多地开展送法到基层、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法治活动,运用司法力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法水平。
(四)坚持提升司法素质,不断优化司法作风。进一步坚持从严管理司法队伍,切实加快知识更新,着力强化能力素质,始终抓牢作风建设,努力锻造素质过硬、业务熟练、善打硬仗、作风刚正,公道正派、群众称赞的司法队伍。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改进服务流程,科学解决“门难进”的问题,建设无障碍的人民机关。更加重视人大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不断拓展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法院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手段,讲好“司法故事”,努力营造具有竹溪特色的司法文化,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知名度和满意度。
三、对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定位准,服务中心工作有作为;监督严,维护公平正义有成效;重自强,打造过硬队伍有力度。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也还有一些不足:一是存在重刑事诉讼监督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工作倾向。二是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县在生态环境、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县人民检察院加大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三是宣传力度不够。改革后的检察职能尚未被群众所熟知,检察系统的亮点工作、经验典型外界知晓不多,这些都需要加强宣传。四是少数检察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需要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存在得过且过思想,对改革后的检察工作研究不够,工作中动力不足、激情缺乏,不愿担当作为、不想积极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为此,会议建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凝心聚力促发展。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县委工作总体部署,立足全县发展大局,凝心聚力,发挥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竹溪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驾护航。
(二)用心用力抓监督,公正司法保民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为民情怀,做优检察服务,抓实检察监督,保证公正司法。要坚持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监督措施,努力加强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更多地开展送法进村入户、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等法治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深化认识加力度,用好“利剑”护公利。要坚持从依法治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高度,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推向深入。要坚持问题导向,借鉴成功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集合社会力量,促成公众认知,形成强大合力,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持之以恒重自强,提质增能创佳绩。要继续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筑牢思想根基,重视以文化人、文化兴检;着力培育典型、总结经验、鼓励创新,不断增强干警的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要拓展技能提升平台,强化检察知识技能培训,努力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要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拓展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检察机关。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7人,其中满意票18张,基本满意票9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会议对县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7人,其中满意票21张,基本满意票6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会议对县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7人,其中满意票26张,基本满意票1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7人,其中满意票26张,基本满意票1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