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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公报
关于竹溪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8-09-30
 ——2018年8月2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县财政局局长  洪  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6月份,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37041万元,同比增长8.08%。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0444万元,同比增长16.5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597万元,占预算数52300万元的50.85%,同比增长5.09%。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完成7526万元,占预算数20000万元的37.6%,同比增长13.77%;地税完成11041万元,占预算数19000万元的58.11%,同比增长12.62%;财政完成8029万元,占预算数13300万元的60.37%,同比下降9.67%。

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8052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597万元的67.87 %,比上年同期63.13%增加4.74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8545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2.13%,比上年同期36.87%下降4.74个百分点。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县累计完成122165万元,占预算指标288373万元的42.36%,其中:本级支出94783万元,占本级预算168373万元的56.29%,比上年同期73335万元增长29.25%,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7382万元,占预算数120000万元的22.82%,占实际到位指标 64899万元的42.19%,比上年同期8058万元增长239.81 %。转移性支出预算数为21127万元,省财政年终再统一结算,现尚不能确定支出进度。财政支出主要保工资、保单位低水平日常运转、保已实施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328万元,占年初预算4204万元的531.11%,比上年同期完成2664万元增长738.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536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2046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28万元。政府性基金累计支出18691万元,占年初预算4204万元的444.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7367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99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执行情况

1-6月份累计实现基金总收入4357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76448万元的57%。其中保险费收入累计入库20954万元,占预算数36779万元的56.97%。分险种情况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603万元,占预算19151万元的55.3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66万元,占预算9218万元的64.7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51万元,占预算21862万元的44.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63万元,占预算5923万元的78.7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069万元,占预算19499万元的61.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8万元,占预算374万元的34.2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31万元,占预算262万元的87.9%;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0万元,占预算159万元的100.93%。

1-6月份累计实现基金总支出3564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70471万元的50.58%。其中待遇支出32131万元,占预算67961万元的47.28%。分险种情况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9321万元,占预算20179万元的46.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4873万元,占预算6836万元的71.28%;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11518万元,占预算21862万元的52.6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60万元,占预算5083万元的42.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7500万元,占预算15946万元的47.03%;失业保险支出41万元,占预算144万元的28.56%;工伤保险支出140万元,占预算238万元的58.97%;生育保险支出91万元,占预算183万元的49.52%。

二、上半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征管,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紧盯年度财政收入目标,积极支持和协助税务部门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税收清理和征收管理工作。面对收入任务基数大、项目进度慢、税源短缺等严峻形势,财税部门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落实协税护税机制,认真组织摸清税源,科学制定协税护税分配计划,落实了组织征收的责任。二是强化督办,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周一碰头,解决收入征收过程中难点、疑点问题,确保收入及时均衡入库。三是强化征管,坚持依法治税,依托综合治税机制,采取提前介入、全程监控、适时清缴等方式,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加大大宗税源跟踪管理。

(二)突出重点,民生支出得到保障。支出上,更加注重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坚持民生为上,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合理安排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一大批公平、普惠、优质民生项目落地生根。6个月民生支出100025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1.9%。其中:农林水支出15293万元,教育支出126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44万元。

(三)深化改革,财政管理取得新成效。2018年财政部门重点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建立产业发展基金、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要求,全力做好2018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截止6月底,拨付统筹整合资金13403.97万元,占年度计划统筹资金63411万元的21.14%,主要用于支持精准扶贫“六个一批”项目、“十个到村到户”项目、落实精准扶贫专项政策和支持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建设四个方面。二是打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战。为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县财政局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和省、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会议精神,拟定了《竹溪县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通过明确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点工作目标、完善政府债务风险攻坚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整合资金1000万元,上报争取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安排环境污染防治及普查等专项经费200万元;上半年拨付煤改汽补贴304万元,淘汰煤炭锅炉101.5吨;拨付淘汰黄标车补贴47万元,淘汰黄标车190辆。

2.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实休经济发展。今年随着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取消,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显突出,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鄂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制定了《竹溪县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方案》,及时调整重大产业基金用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支持做强政合信用担保公司,财政将筹资参股注资政合担保公司,目前已拨付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为增强县政合信用担保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县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的政府担保风险补偿金。二是拓宽融资担保业务合作领域,县财政从重大产业基金安排500万元资本金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与省农业担保集团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三是县财政拨付6000万元给政银财务公司作为“过桥资金”,搭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平台,引导银行开发续贷产品,解决企业过桥融资难题。四是继续安排新增固定资产贴息500万元,安排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工程100万元。五是安排给经信局500万元用于与建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六是安排给商务局1000万元电商发展基金用于与农商行合作,支持电商企业。

3.全力做好财政投资评审,保证重点项目投资科学性。重点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的审查工作,截止2018年6月30日中心受理评审项目53个,其中:审定项目49个,送审金额37561万元,审定金额为30684万元,审减金额为6876万元,审减率为18%;在审项目4个,送审金额2375万元。评审内容涉及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民生工程、水利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为政府节约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财政建设项目资金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试行村级代理记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定出台《竹溪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对《实施细则》进行形式多样地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三资”监管工作的监督;按照《2017年农村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溪财字【2017】66号)文件要求,对村级财务开展重点审计、专项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及时整改和处理发现的相关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村级组织记账试点工作,上半年已在县河、蒋家堰、汇湾、泉溪镇进行试点,制定了各项制度及流程,乡镇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在7月中旬各项业务推行到位。

5.强化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认真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上半年完成了2017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金额为6.7亿元。二是开展财务监督检查。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各预算单位“四风”问题及财务违规问题专项检查,已完成20个单位“四风”问题及财务违规问题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上交了整改情况报告;在全县15个乡镇及农林特场组织开展2015-2017年“财政奖补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涉农资金整合等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研究制定了《竹溪县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看,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但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源不足,完成年度任务难度大。一是我县经济基础差,骨干税源短缺,财政收入连年增长、基数较大。二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加大,税收政策的改革对收入影响较大。三是我县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组织收入难度加大。

刚性支出增加,保平衡压力增大。2018年,在年初预算安排中虽然做到了收支平衡,但财政收入总量小、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民生领域、重点工程等政策性、刚性支出增加,脱贫任务艰巨且项目增多,财政供给矛盾愈发突出,在实际编制中因财力来源不足,对一些政策性增支因素没有完全考虑,若全部考虑,预计当年缺口达6亿元以上。其主要因素包括: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兜底7000万元。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缺口500万元。

三是企业养老保险缺口兜底423万元。

四是为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增加缴费基数,按政府会议纪要补发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改革性补贴需增加14576万元。

五是今年新招录人员工资,兑现政策性调资及公安值勤、加班补贴及政法津贴,艰边津贴提标等,预计需增加支出4000万元。

六是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标准,预计需增加支出355万元。(709人×5000元/年)。

七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预计需增加支出3717万元。

八是按政策应纳入未纳入地方配套的支出预计5000万元以上,其中:按环境督察要求首批关闭小电站3座1520KW需补偿1064万元,还有8座小电站有可能关闭,城乡污水厂运行经费年增支1500万元。

九是住房公积金及医保基金4500万元。

十是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结算及招商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相关政策预计需增加支出10000万元以上。

债务管理更严,债务风险显现

一是债务管理更严。《预算法》、国办发[2014]43号、(财预[2017]87号)、鄂政发[2017]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债务只能通过省级政府代为发行债券的方式取得,除此之外获取的债务均将视为违法行为。

2017年7月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首次明确要“终身问责”,彰显出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坚定决心。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是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是本级财力增长缓慢,政府偿债能力不强。截止2018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务系统锁定的债务26.98亿元;2018年需偿还政府债券本息1.85亿元,到2019年步入还债高峰期,仅2019年偿还政府债券本息4.74亿元(其中:债券本金3.99亿元,利息0.75亿元),2020年-2023年年均偿还债券本息4.1亿元,县级预算在保障基本运转和民生支出的前提下,本级可用财力的增长不足以偿还政府债务,加大了政府债务风险机率。

三是未纳入债务系统管理债务增长较快,加大了政府债务风险。截止2018年6月底,未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管理的融资平台债务总额为58.17万元,大多为政府购买服务形成债务,仅农投公司2018年需偿还债务15088万元,需支付拖欠工程款68465.95万元,因超越财政承受能力,资金调度困难,财政无力支付,而农投公司自身“造血”能力差,主要依靠“借新债、换旧债”维持。

(四)暂付款管理更加规范,库款支付面临风险

暂付款管理更加规范。根据《预算法》、鄂财库发201672号和财预〔2018〕65号)文件规定:一是暂付款规模应控制在年度预算支出的5%以内;二是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对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三是要确保库款安全,严禁对融资平台公司等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四是实行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五是建立财政暂付款统计监测制。

暂付款超红线,库款支付面临风险。截止2018年6月20日,全县因临时调度和拆借资金,列支挂账累计形成暂付款90745.2099万元,其中:2018年9983.26万元。暂付款规模超过了“应控制在年度预算支出的5%以内”,暂付款规模过大,占用专项资金,势必造成财政收支风险。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培植财源,做实财政收入。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共竹溪县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竹溪高质量决定》,咬定收入目标,大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申报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拉动经济增长。二依托产业资金支持担保体系建设,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以提供担保贷款和过桥应急周转,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抓征管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协调解决征收矛盾和问题,确保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四是抓财政收入进度,强化过程管理和检查考核,努力做到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四是抓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更加注重对收入结构和质量的考核,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收支平衡。要在认真分析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确保个人待遇的有效落实,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结合实际,在保证正常预算执行的情况下,对今年硬性增支项目提出如下解决建议:

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的原则,对已出台政策做到当年的全部兑现,历史欠账视财力逐年消化。今年可适当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标准

二是保重大决策措施落实。做到提前谋划,合理调度资金,确保重点推进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在下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执行,对预算中没有安排的支出原则上不予追加,即对单位提出的解决经费困难的问题,一律先执行预算,超预算的支出,一律待年底再视情况统一研究解决。

四是加强社保基金征管力度,大力清缴卫生、水电系统陈欠,确保当年社保基金收支平衡。

五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与时间同步。对专款支出要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特别是2016年前的项目,若在年底还不能拨付的,按照用好财政增量、盘活财政存量的要求,由县财政统一收回,整合用于支持打赢“防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及乡村振兴战略

(三)加强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的总体思路,对全县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

一是严控债务增量。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融资公司举债行为,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剥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严格控制新上政府投资类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向县政府报批核准,无批复、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擅自启动建设。新项目要经过科学论证,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的审核,超过财政未来年度承受能力的项目应不予批准建设。对于无明确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大和可行性、必要性不高的项目要暂停建设;对经过科学论证有必要建设的,但建设资金来源不足或未编列年度预算的项目要予以缓建,确保不形成新的增量债务

二是妥善消化存量债务。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确保足额安排偿还政府性债务到期本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对于土地出让收入中除国家和省规定的计提费用外,优先用于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明确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的主体责任,通过自身收益、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等措施,按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化解自身债务。 

(四)夯实基础,不遗余力抓管理。一是加强会计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一期《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系统学习,以提升业务素质,为2019年1月1日起新旧会计制度接轨奠定基础。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实行部门预算自评,财政再评,将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之中,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大力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执行规范高效。三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提速提质,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以加快评审进度,提升评审质量。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促进资产资源有效利用。五是严格加强财政监督,切实做好各类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的使用监督和跟踪问效,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和财政所分别成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年度部门预算经费通过国库收付系统支付,乡镇各单位不得设立银行账户,财政所开设一个实有资金账户为各单位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乡镇财政负责财政专项资金(含扶贫资金)核算,对实行报账制单位,从乡镇取得收入必须上交主管局,日常开支向主管局申领备用金,支出向主管局报账。

(五)依法理财,认真履职尽责。一是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做到预算编制有标准,预算执行按进度,预算调整讲程序,定期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二是认真落实人大预算执行在线监督,积极支持网络建设,主动做好信息资料收集整理上线,做到信息准确,更新及时,确保人大网上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四个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县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服务。四是加强财政系统建设,夯实财政事业发展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做大做强竹溪财政蛋糕,实现新时期下财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全县人民的期盼,也是全体竹溪财政人奋斗目标。“路虽远,行则必至”。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下,我们有基础、有条件、有动力,通过全方位服务,全方位发展,全方位改革,谱写绿色崛起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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