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人大概况
重要发布
选举任免
理论实践
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报
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在竹溪县城区中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
(2018年10月31日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8-12-04
竹溪县
第
十八
届人大常委会第
十四
次会议决定:批准《
县
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在
竹溪县
城
区中心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的
决定>的议案》,由
县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打印
|
关闭
|
收藏
】
友情链接
主管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IE8,11280×8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16-2020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9-2726793 邮箱:zxrd@163.com 技术支持:
十堰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