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集群
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报
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8年10月31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8-12-04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检查组于9月下旬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审计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审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各部门高度重视两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注重学法普法,自觉遵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学习宣传抓普法。县政府及财政、审计部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预算法》、《审计法》,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预算法》、《审计法》,准确掌握法规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利用财政、审计专题工作会和业务培训会等契机,组织全县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学习《预算法》、《审计法》,强化财经法规意识。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通过富有成效的方式抓好《预算法》、《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全县上下对贯彻实施《预算法》、《审计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贯彻实施《预算法》、《审计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执法。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内容进一步细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项预算”全部公开,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廉政;不断加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国库单一账户、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得到进一步清理,直接支付比例和公务卡支付比例不断提高;将绩效原则贯穿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推进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统筹部门各项收入安排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的原则,科学预算,统筹安排,努力保障基本支出,全面落实民生支出。依法开展审计、自觉接受审计、抓好审计整改的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实现了应审尽审全覆盖。 

  (三)坚持依法行政重守法。县政府及其各部门按照《预算法》规定,依法编制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日趋规范,财政收支运行良好,财政监管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财经纪律、依法治税和税收征管不断加强。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定,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持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围绕保障改善社会民生,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围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挥反腐利剑作用。通过强化《预算法》、《审计法》的执行力度,极大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规范了财政财经行为,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法律宣传的深度不够。检查发现,执法部门履行法律宣传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开展法律宣传的方式途径不够丰富,实现法律宣传的良好效果不够理想。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预算法》、《审计法》上存在差距,因而一定程度影响了《预算法》、《审计法》贯彻实施的成效。 

  (二)严格预算管理的程度不够。检查发现,在《预算法》贯彻实施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不足:一方面,预算编制质量不高。县级公共财政预算不够合理。部分预算单位对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不充分,不能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普遍存在“以支定收”的问题,过度编报自有财力,支出预算留下硬缺口;缺乏科学理财意识,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重事后核算、轻事前事中管理,重收支平衡、轻绩效评价;不少单位会计基础薄弱,会计专业人员缺乏,导致会计业务水平不高。另一方面,预算执行约束不强。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不够严肃,存在超编制增加预算的问题。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中随意性强,违反《预算法》规定超预算支出,且不履行报批手续。 

  (三)强化审计监督的力度不够。检查发现,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上存在不足:一是对审计发现的财政预算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二是对审计发现的具体财经问题的整改比较重视,但对于涉及政策落实、规范管理、体制机制等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少数问题甚至年复一年依然存在。三是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要求不够严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好。 

  三、建议意见 

  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审计法》,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财政、审计工作的根本法律遵循。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学法懂法,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严执法必先重普法的观念,把认真学法、真正懂法作为贯彻实施《预算法》、《审计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持续抓实抓好,力求取得实效。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县政府领导要强化法理念和法思维,带头学好《预算法》、《审计法》,把握法律要义,熟知法律内容,遵从法律要求。二是坚持部门担责。财政、审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担负和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周密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预算法》、《审计法》的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突出县政府组成部门、乡镇政府、财政全额供养预算单位等重点部位,突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财务和项目建设管理人员、财政和审计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组织开展《预算法》、《审计法》的专题学习培训,做到深学细研、入心入脑、融会贯通,夯实《预算法》、《审计法》贯彻实施的坚实基础。  

  (二)严格预算管理,在提升水平上下功夫。坚持把严格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作为贯彻实施《预算法》的重中之中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在县级层面,注重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全面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准确把握财政政策导向,认真测算年度财政收入预期,分析财政收入来源结构,科学确定年度收入预算目标;坚持以收定支、预算平衡的原则,围绕政策落实刚性支出需求,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支出重点,合理制定年度支出预算方案。在部门层面,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业务指导,确保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通调整,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支出。无论是县级层面预算调整还是部门预算调整,都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杜绝我行我素、先斩后奏的问题。三是重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全县存量债务进行认真核查、清理和甄别,实行债务限额管理。摸清债务状况,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消化存量,控制增量。注重运用市场化方式化解债务,不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强化审计监督,在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监督,既要通过审计查出存在的问题,又要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增强监督合力。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督促预算单位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严肃财经纪律,及时矫正问题,规范财经行为。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对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追责问责。要加大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追责问责力度,促使被审计单位重视问题整改,维护审计监督权威。要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一方面,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对违规问题限期纠正,对违纪问题严肃追责,对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打印 | 关闭 | 收藏
主管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IE8,11280×8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16-2020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9-2726793 邮箱:zxrd@163.com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