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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报
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8年10月31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8-12-04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9月中旬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安全执法情况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公安局及其交警大队,县交通、住建、教育、城管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职责情况工作汇报,到新洲、丰溪两镇会同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开展了视察活动,在人大代表、司机和群众中开展了问卷调查。 

  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公安交警等部门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很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法律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和交通安全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多种形式印发了法律知识,加大以案普法、以纠促安力度,广大驾驶员、人民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二是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突预案》、《道路交通事故追逃预案》,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行“大交管”、“路长制”,建设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站,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齐抓共管体系不断健全。三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加强道路交通监控、路牌、标线等设施建设,有效管控险路险段加强道路通行管制,减消交通拥堵问题;加强学校通道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为学校营造了安全的交通环境。四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交警力量得到充实,执法素质得到提升,执法作风不断优化;广大执法民警克服人员少、战线长、任务重、条件艰苦的困难,坚守执法岗位,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调查问卷情况 

  发出调查问卷500份,回收450份,设置问项10个,具体结果如下:1、对公安交警部门履行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法定职责情况,得满意票320张,满意率71.3%,基本满意票120张,不满意票10张;2、交警在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否尽职尽责情况,得满意票293张,满意率65.3%,基本满意票145张,不满意票12张;3、交警部门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方面的情况,得满意票306张,满意率68.2%,基本满意票132张,不满意票12张;4、交警在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否严格执法情况,得满意票342张,满意率76.2%,基本满意票92张,不满意票16张;5、交警在工作中是否文明执法情况,得满意票326张,满意率72.6%,基本满意票102张,不满意票22张;6、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中是否公平公正情况,得满意票330张,满意率73.5%,基本满意票108张,不满意票12张;7、交警部门在公开办事方面情况,得满意票337张,满意率75%,基本满意票100张,不满意票13张;8、交警在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认人执法问题情况,得满意票301张,满意率67%,基本满意票124张,不满意票25张;9、在交警部门的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是否感到方便情况,得满意票328张,满意率73%,基本满意票110张,不满意票12张;10、对交警部门工作作风是否满意情况,得满意票307张,满意率68.4%,基本满意票132张,不满意票11张。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交警部门总体评价较好,满意率达到70%左右,不满意票在5%以内,说明了公安交警的执法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好评。同时,调查组还收到建议意见51条,对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执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不强。随着机动车辆逐年大量增长,交通安全压力越来越大,管理任务越来越重,这一趋势还没有引起各级各部门的广泛重视;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争道强行、酒后驾驶、随意加塞、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等现象,以及非机动车和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等行为严重存在;工程车、载货车超载超限损害和污染道路问题屡禁不止、屡纠屡犯;大车、轿车和摩托车、行人混杂通行,机动车随意停靠、调头、不文明礼让现象仍然严重;电动车管理失控。二是交通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路段交通信号灯配置不到位,路口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城市道路交通总体规划还不够,乡镇临水临崖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实施不到位,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主城区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乡村道路基础设施较差,边远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盲区较多。三是执法保障与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交警执法队伍青黄不接、专业人才少的问题突出存在,正式警员严重不足;辅警待遇低;对警察的教育培训和行为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乡镇交管办、协管员工作经费无保障、待遇不落实;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管理装备、管控手段和方式相对滞后;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还不能适应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责任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履责不到位等问题;乡镇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不经常;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需要加强;乡镇学校安全监管时紧时松,接送学生车辆监管不严,存在超载乱载现象,安全隐患大。 

  四、加强执法的建议意见 

  (一)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切实提升全民特别是机关干部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着力培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文明习惯,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促使家长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加大以案释法、以事普法力度,警示和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选择警示性的案例,以视频、图片、微信等形式进行宣传,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防患于未然;要把交通安全法治教育与实施“六城联创”工程结合起来,把文明行车纳入文明行为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市民交通出行的文明素养。 

  (二)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水平。要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规划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要做到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实现远程指挥、科学管控,增强交通拥堵的快速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与救援应急能力;要抓好城区道路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科学化、规范化设置,科学管控道路限速设施和交通信号;要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科学合理地规划路边停车泊位,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对外开放停车设施,下力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要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力度,重点整治临水临崖公路危险路段,规范设置危险道路警示标志,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大乡村公路养护力度和经费投入,落实通村达院路管护责任,加强乡镇交管办、劝导站建设,解决好协管员、劝导员工资待遇问题,不断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系数。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大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坚决处罚故意违法、屡罚屡犯、恶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要把教育、服务、引导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调节交通关系、规范出行行为,做到教育引导在先、警示与处罚并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律知识教育,落实驾校文明驾驶培训责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关系,做到首次轻微违法只教育不处罚,从宽处理外地车辆的违法行为,热情地为驾驶员服务,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氛围;要尽快完善和实施电动车管理办法,加强城市规划区电动车管理,下力治理电动车管理失控问题,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监管,查处乱停乱放、载人玩耍、超速行驶等行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行为规范教育,提升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能打硬仗、敢于吃苦、业务熟练、言行文明的执法队伍;要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着力解决警员不足、青黄不接、设备落后、辅警待遇低等问题;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信息化技术资金投入,解决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待遇无着落的问题,不断强化全县交通安全的管控手段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道路交通的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要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作配合,做到经常性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实现交警、运管、路政、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要加强交通安全法治文化建设,善于讲好“安全故事”,努力营造具有竹溪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执法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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