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31日,竹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查通过了《竹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2019)》,对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起到科学有力的规划控制和指导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17年9月通过了技术评估,2017年12月顺利通过了考核验收,2018年9月27日荣获“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2020年1月继国家第三批申报后,省市生态主管部门将我县确定为2020年度十堰市唯一国家生态县创建单位,列入第四批国家生态县创建申报名单,目前申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由于我县生态创建规划实施截止时间为2019年,将影响我县本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工作。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延长《竹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至2022年。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