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竹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2019)>期限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调整《竹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2019)》期限,实施时间延长至2022年,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