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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0年6月2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7-30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后,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系统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普法联络员,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普法组织体系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明确普法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推行了普法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健全齐抓共管的普法责任体系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年年进行考核,定期开展督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措施。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这个重点,抓关键、抓龙头,将学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聘请专业人士讲法、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观看多媒体课件,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制度机制二是强化法律宣传普及,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印发宣传10万份,各部门印发了大批普法资料,组织以案普法、以事说法活动,疫情期间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解读,通过法律工作者、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法治宣传,要求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和答题,注重培植普法典型和亮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县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选派法副校长,组织公安司法人员担任学校法治辅导员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种进社会各个细胞。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任务。76个普法责任单位量身定制了普法责任清单,解决了“谁去普、普什么、怎么普、对谁普”的问题,基本达到了普法责任全覆盖在普法过程中,围绕民众生产生活中难点、疑点、焦点问题,解答法律问题,讲解法律知识,形成“遇事靠法、维权用法、执法守法”的法治氛围;法治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教育之中,与扫黑除恶、除安良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普法格局加强法治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浸润作用,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文化公园、法治文化机关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治示范法治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促进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展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实,抓得不紧,安排不够,用力不多,缺乏检查、考核和督办;少数单位认为普法是司法局的事情,可有可无、与己无关,没有纳入学习计划,很少学法普法;有的单位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不够工作不实,被动应付简单对待

(二)“法律六进”不实。乡镇之间,单位之间普法工作差距较大,有的基本没有行动,有的甚至连业务性法律都没有认真普法;有的重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忽视宪法、民法等根本法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对农民、工人和社区居民普法,力度不大,工作不实,效果不佳;没有把企业普法抓紧抓实,导致企业在依法管理方面存在短板

(三)法治文化宣传不足普法宣传创新不够应用现代传播媒介形式不活,寓法于乐、融法于文做得不够,以案释法、以事说法、送法下乡还有较大差距;部分乡镇建设的法治文化阵地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拓展法治文化的内涵,没有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到乡镇、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去同步实施,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不广作用发挥不充分普法工作与文化建设、文明乡村建设、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工作结合得不紧,融入的不够。

(四)普法工作保障不力。普法队伍不够健全充实,讲师团、司法人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发挥不够;普法经费严重不足,保障不力;对普法工作的督办、检查、考核、通报,不够经常,县人大常委会决议中“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的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三、加强普法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落实普法领导责任。加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对执法单位普法情况进行重点考核检查,确保补齐工作短板;加大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力度,确保责任清单得到完整落实;加大对普法“后进单位”的督办问责力度,着力解决工作进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的问题,督促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普法工作任务。加大“主体责任、分管责任”落实力度,克服有名无实、有责不负、抓而不紧、管而无效、简单应付的问题,促使普法工作各负其责、上下协同、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基础性、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对待普法工作,狠抓法律知识普及;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督促各单位把普法工作当作份内之事、必负之责,促使所有干部和职工完成网上学法、普法考试任务;发挥司法部门和基层司法人员在普法工作的参谋服务作用,引导各方面的法律服务人员发挥普法、讲法作用。

(三)迅速补齐工作短板。建设法治竹溪,基础在普法,重点在执法,关键在用法。要进一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保持普法和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查漏补缺,完成普法工作任务;把宪法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教育培训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发挥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送法下乡、以案法、以事说法、遇事讲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发挥严格执法在普法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随意执法、执法犯法、违法办案;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运用现代传媒,采取民众易接受的形式,多途径宣传和讲解法律知识,让法律融入广大干部工作和民众生活之中;迅速补齐“法律六进”工作短板,使“六进”成为法治竹溪建设的常态化、经常化工作,组织引导讲师团、志愿者经常进村入户到企业开展讲法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大力宣传和总结普法工作先进典型,评选和表彰在普法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让好典型打动人、感染人、引导人,促使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信法、守法、向法向善。

(四)加强普法工作保障。加大普法工作保障力度,补齐经费不足、普法资料不全、普法力量短缺的短板,尤其要在财政预算经费方面给予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加大检查评比通报工作力度,适时开展检查、评估、督办、考核工作,促进城乡之间、单位之间普法工作均衡发展、整体推进,确保“全国普法先进县验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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