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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报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8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2-13

  检察长  刘青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系统谋划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竹溪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事业发展正确方向 

  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顺利前进。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织开展多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做到政治绝对忠诚可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研究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发展水平。 

  (二)积极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检察工作对检察改革、公益诉讼等重大检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解决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对执行上级决策、重大活动、人事调整以及重大案件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   

  (三)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工作部署,及时推出具有检察特色、符合法治精神的新举措,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实效,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按照省院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保持对生态领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占地、非法捕猎、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4件5人。与森林公安局协商设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对生态环保领域各类案件开展专门监督。 

  紧紧围绕全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坚决担当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努力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 

  (一)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贯彻落实新任务、新要求,深化帮扶,狠抓落实。 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走访帮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0余个,开展法律咨询60余次。今年7月,全院干警按照“村村走遍、户户走到”要求,对456户常住户挨家挨户走访,实地了解农户住房、收入、出行、饮水等生产生活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在油茶种植、光伏发电、果蔬采摘园等产业项目基础上,筹措资金30万元扶持建设食用菌产业,带动贫困户50户,平均每户增收5000元,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始终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作为工作主线。利用检察“两微”、12309举报热线,将信访工作向网络延伸,对发现的舆情,快速反应,及早处理。继续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带案下访、约访、巡访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受理的68件来信来访案件,全部及时分流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突出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救助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5人,积极争取并发放救助资金8万元。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件18、不起诉4件4人 

  (三)突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上级院“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部署,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横向联动,统筹推进。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上级院关于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我院具体实施意见,赢得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就开展好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金融票据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坑企害企的刑事犯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6人。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通涵盖华彬集团在内的19家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帮助解决劳资纠纷、产权矛盾等涉法涉诉问题23个。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研判发案规律、特点和趋势,提出检察建议8份,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监督主责主业 

  我们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类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10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55件85追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4件188提起公诉100件127,追诉3件3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共批捕涉恶案件4件12人,提起公诉16人。今年9月,我院对蔡某等6人涉恶一案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多起违法涉恶犯罪事实。公诉意见被全部采纳,6名被告人获有罪判决,极大提升了专项斗争工作的影响力和对黑恶势力的震慑力,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强化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撤案2件2人,适时介入引导侦查4件11人。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促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506件,累计排查线索35条,监督移送案件5件5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符合抗诉条件、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上级院全部支持,目前改判1件。提出量刑建议116次,采纳率达到95%。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羁押期限审查案件2件,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脱管案件4件4人。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 

  (三)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充分发挥未检工作职能,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116人。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予逮捕2人,不予起诉4人。聘请专家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其适应、回归社会。今年4月,我院在办理在校大学生刘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时,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初犯偶犯,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积极与学校沟通,刘某所在学校同意不开除其学籍。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防治校园欺凌”、“女生自我保护等主题开展宣讲活动14次,受教学生达9000余人次。以清理排查“三无水晶泥”“五毛食品”为契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对商铺、网吧、游戏厅、书店等场所开展检查10余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力点,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以实际行动和突出成效助推“三大攻坚战”,服务美丽竹溪建设。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份,办理全市首例垃圾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同时,坚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推动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努力把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降到最低。今年6月,与县公安局、县水务局联合行动,监督11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将30000尾鱼苗投放至竹溪河,为打造“绿水青山”提供有力支持。 

  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18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部署落实,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推动改革向深层次迈进。 

  (一)继续深化各项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人员分类管理,积极落实有关待遇。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人员变动情况,依照程序及时增配党组成员2名、专职检委1名、检委委员1名、正副科级干部8名。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明确检委会委员、检察长、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和相应司法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规定,领导干部亲自参加提审,亲自出庭。今年以来,检察长、入额院领导、专职检委直接办理案件101件。严格执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干预办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二)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主动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通过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4月,城关、蒋家堰、水坪派出所分别成立派驻检察通过审查案卷、提前介入侦查、侦查数据共享、监督调查等多种方式,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派出所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而违法立案等行为。目前,已查阅公安派出所行政、刑事案卷99件123人,介入引导侦查5件次参与疑难案件讨论11次,对侦查活动中不规范现象提出建议20余次 

  (三)强化案件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案件管理精细化,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推动案件办理实时动态监管,及时预警通报,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抓好案件线上质量评查,选调8名业务能力强、熟悉案件评查工作的检察官组成案件评查专班,全面评查2013至2017年办理的各类案件122件,评查出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办案瑕疵和问题9项,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明确责任人及时监督纠正。 

  (四)推进检察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两微三端”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6条、法律文书115份,推送微信205期、微博1924条,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倡导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开辟专门阅卷室、会见室,免费提供光盘刻录等服务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辩护与代理42次。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适时通报检察工作、发布典型案例,实现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围绕新时代党建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我们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切实担负起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十进十建”活动,举办了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征文演讲、专题研讨、党纪党规知识测验等活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根基。先后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桂汉良教授、市委党校计会云教授来院作专题辅导,突出抓好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党的基层组织,积极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程序。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主动以普通身份参加支部活动。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研究制定院党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主体责任清单,实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等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剖析反面典型,时刻警钟长鸣。以接受十堰市检察院对我院的财务内审和政治巡察为契机,积极主动深入查摆5个方面20条问题,全面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重点对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公务用车开展检务督察16次,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水平注重青年干警培养,落实师徒结对、实训练兵、业务竞赛等人才培养举措,充分发挥青年干警学历高、劲头足、功底实、思维快等优势,促进干警成长成才。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举办的培训80余人次,鼓励支持1名干警攻读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4名干警成功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整体呈现出务实奋进的良好工作状态。先后获评“省市级文明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集体”“年度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驻村工作队、公诉部等集体6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我们深知,取得的每一点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表示诚挚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方式方法需要创新完善二是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跟进三是思想观念不够解放,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距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差距特别是一些新增的法律监督业务存在短板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竹溪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致力服务县委中心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毫不动摇地坚持县委对检察工作的坚强领导。对标县委中心工作,继续在优化发展环境“护航行动”中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绿色竹溪、平安竹溪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守护民生上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指示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在司法能力上得到新提升。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落实县委有关干部队伍管理新要求,强化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坚持素能强检,开展教育培训、岗位技能训练和业务竞赛,探索年轻干警成长成才加速培育新模式,着力增强检察队伍能力,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在规范司法上强化新举措。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网上评查、定期通报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竹溪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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