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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报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9-12-10
 2019年10月29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绍朝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县政府狠抓工作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到“扫黑除恶”线索258件(上级交办71件,其中:公安部交办县公安局扫黑办2件(2018年2件),省公安厅交办县公安局扫黑办9件(2018年3件、2019年6件),市扫黑办交办县扫黑办29件(2018年17件、2019年12件),市级交办县公安局扫黑办13件(2018年9件、2019年4件),上级纪委监委交办县纪委监委11件(2018年6件、2019年5件),市委组织部交办县委组织部7件(2018年5件、2019年2件));县内摸排88件(2018年70件、2019年18件);群众举报99件(2018年75件、2019年24件)。累计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5个,涉恶个案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公诉、审理、判决涉恶案件2件10人。其中,2019年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5个(唐清华等6人敲诈勒索罪案,周水联、周润发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案,张明新、徐子平、何衍兰、喻学江等4人涉敲诈勒索案,李爱民、龙文琴、王文清等3人涉嫌敲诈勒索案,汤达强等3人寻衅滋事案),侦办涉恶类案件1件(袁翠兰、黄治权夫妇2人长达8年之久涉嫌寻衅滋事案),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22人。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县政府带头履行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参与、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党组中心学习会议多次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竹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成立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也都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及推进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扫黑办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推进过程中,县政府、县领导小组先后12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督办会,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二)狠抓宣传发动,夯实工作基础。县政府始终把宣传发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先后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8万份;开展问卷调查2万余人(次);召开扫黑除恶现场宣讲会800多场次;张贴《通告》1.1万份、宣传标语1.5万份;悬挂横幅标语680多条。今年来,又向全县党员干部发放《竹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2万余份,在公共场所摆放《扫黑除恶宣传册》8000余份,在县电视台(电台)、微竹溪、竹溪要情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上持续刊播专题专栏(刊),组织500余家单位和个体户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运用移动通信平台向全县群众发送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短信30万条,推送的信息被市级以上媒体刊发,营造出浓厚社会氛围。

(三)聚焦重点难题,打小打早打苗头。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先后破获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捕捞、非法传销、贩卖毒品、强迫交易等涉恶类案件26起,查处扰乱单位秩序案件1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5人,移送起诉22件65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048万元。强劲发起“五大行动”“铁腕禁赌”“春季攻势”“云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县先后打掉恶势力团伙案蔡某(城关镇),“村霸”李某(蒋家堰镇)、“沙霸”聂某某和李某某(鄂坪乡)等。为精准打击黑恶犯罪,与毗邻的陕西省、重庆市所辖县建立警务协作关系,化解边界地区涉稳事件35起,协助开展专项行动9次,协助破案8起。

(四)坚持整体联动,做到依法严惩。组织由政法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参加的专题培训8期次,想方设法提升工作能力。通过会议、简报、信息、微信公众号大张旗鼓的宣传推介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做法。在案件侦办、公诉、审理环节中先后召开“大(小)三长”会商会11次,确保了涉黑恶案件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统一认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涉黑涉恶线索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县纪委监委接收涉违规违纪、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55件,已核查办结42件(其中查否了结35件),正在初核13件。自办案件立案5件8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按比例停发退休待遇1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市纪委指定郧阳区纪委初核后移交竹溪县纪委监委立案2件4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扫黑除恶堤坝。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切入点,2018年,对照“十个负面清单”,严把村“两委”换届人选入口关,对120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政治体检,取消46名村“两委”候选人资格,对343名后备干部进行联审,取消资格13名,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拒之门外。今年来,对照党组织书记不胜任、党员日常管理松懈、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11个方面的情形,又将28个村级党组织纳入整顿范围。在全县304个村(社区)1248名村(社区)“两委”班子县级备案管理中,对66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回访”评估,调整工作不胜任现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3名、村副职干部6名,步步筑牢“扫黑除恶”堤坝。

(六)完善机制保障,合力攻坚克难。坚持把专项斗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县政府重点督办工作,纳入党建综治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重要内容,纳入到执纪监督工作事项,工作保障机制完备。坚持专项斗争县委统一领导,落实县、乡领导包联乡、村工作制度,压实督导、巡察、调研责任落地。县扫黑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宣传、侦查打击、基层组织建设、政策法律会商、暗访督导、执纪问责七个专项工作组各负其责,形成统一指挥、统筹推进工作步调。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扫黑除恶攻坚战绩还不突出。截止目前,侦办的26件案件大多属于一般团伙、个案类刑事犯罪,在全市扫黑除恶案件中影响力不大。截止目前,已审判涉恶案件2件10人,其中,蔡超案在2018年为全市贡献了“竹溪力量”,但至今涉黑案件还未破“零”。

(二)扫黑除恶与“破伞”“断财”还不紧密。“破伞”还停留在“小伞”上,打掉涉腐败、“保护伞”7人,最大的为正科级。“断财”存在扫除对象把“黑财”漂“白”变“红”,隐蔽性相当高。在“打财、断血”工作中面对的困境是:房产登记未联网,查询异地渠道不畅;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等)交易调取查询不便捷;部分银行查询涉案账户交易流水对手信息名称缺失较多。

(三)线索核查还未“清零”。目前,县扫黑办收到各类线索89件已办结72件,办结率为80.9%(市交办办结率为79.3%)。主要原因仍然是警力短缺,异地用警抽调我县警力过多过繁。

(四)线索甄别还不准确。主要表现在,基层面对邻里纠纷、普通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等情况,大多都以“涉黑恶线索”来举报,部分乡镇和行业出现人为“拔高”的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已经过半。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关键时期,全县上下将对照市定“三零一创”目标(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涉黑犯罪零发生,创建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地区),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全面传导工作压力,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进一步按照“五个纳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专项斗争的最新决策部署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等纳入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大调研”活动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纳入执纪监督工作事项)要求,持续把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二是组织领导再加强。进一步发挥县扫黑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升已有工作做法、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宣传造势再发力。压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宣传责任,借助“一网六板”载体,用好“两微一端”,打造扫黑除恶新媒体矩阵,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体系。

四是线索办结再加快。进一步加快线索核查“大清零”行动,执行线索核查情况通报制,为市定“三零一创”目标不拖后腿。

五是案件攻坚再突破。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整体战。严把法律界限,定性准确、界限明晰,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和“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六是综合治理再跟进。进一步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完善防黑防恶长效机制。

七是问题整改再彻底。进一步对中央、省、市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四级书记抓”责任体系,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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