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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报
关于竹溪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9-12-10
 2019年10月29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到县审计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我县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县审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按照“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着力强化工作管理,着力推进工作创新,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监督和服务水平,着力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竹溪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高

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看,审计工作重点突出,审计项目有序推进,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发现问题边审边改情况较好。通过审计,及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在审计过程中边整边改,确保了国家政策措施、扶贫资金、惠民资金落实和使用安全,促进了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服务了全县社会事业发展。

(一)审计目标明确。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以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资金16190.41万元,包括预算安排本级项目支出4352.78万元当年未执行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710万元应收未收财政存量资金11127.63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资金7194.54万元,占

问题资金的44.4%。

(二)审计重点突出。审计部门围绕党委政

府中心工作,重点对国务院、省市减税降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政策落实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建设规模示范产业奖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基金政策落实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政府投资等领域的重点审计。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产业扶贫项目支出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扶贫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扶贫项目管理效益效果不明显、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未入账和未建专账、违规申报产业奖扶资金、违规申报及骗取惠农补贴资金、超范围发放惠农补贴资金、违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征缴工伤保险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承建企业虚报工程量等29个方面问题,涉及问题资金19536.19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资金19516.07万元,占问题资金的99.9%。

调查组认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详实、事实清楚、客观公正,问题分析全面审计工作能够与时俱进,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性准确,提出的建议意见符合《审计法》和《预算法》要求。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服务和监管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纪意识有待强。一是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贯彻执行《预算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不到位。如:预算安排本级项目支出当年未执行、出借财政资金未按期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未盘活使用,造成资金闲置。二是单位对财务管理不重视。部分单位没配备专门财务管理人员,造成管理混乱,账务不清,责任不明遇事推逶,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对《审计法》的学习不够,不能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如: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单位认识不到位,配合不到位。

(二)监督作用有待提升。随着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深入推进,审计部门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和成绩,但在新形势下,面对审计全覆盖和大数据审计要求,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如:老审计人员不懂计算机审计,计算机基础好点的不懂审计业务;政府投资审计所需的人员技术力量不够等。

(三)问题整改有待加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九类72条。从整改情况看,政府加强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被审计单位比较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基本到位,整改成效较明显。但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出借财政资金管理、财经制度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结算方面审计查出问题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纪意识。利用县内主流媒体和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审计执法和审计监督宣传力度,营造强化审计监督良好氛围。财政部门要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行业管理,进行督办检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加大对《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学习,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部门和预算单位知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强化审计工作和审计服务权威,促使政府各部门和预算单位重视审计监督、支持审计监督

(二)加强整改督办,提高整改效果进一步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以制度机制为抓手,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巡视、督查、考核、暗访、审计、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管理、立行立改。统筹督办力量,制定长效措施,以常态化督办查访和不折不扣的执纪问责,确保各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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