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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报
拟 任 职 发 言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9-12-10
 2019102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孙少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孙少华,1987年11月出生,2011年6月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法律专业2012年12月通过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竹溪县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泉溪人民法庭、蒋家堰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庭、司法技术室及立案庭工作。

今天有幸来到这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审判员进行审议和表决,我感到非常荣幸。这不仅是组织对我个人的肯定和信任,也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与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如果这一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命,我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负重托,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借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东风,让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深度得到一步的提高和升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重大原则问题态度鲜明,不信谣、不传谣。铭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在面对困难和问题时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者政之本”。我们党一经成立,就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满腔的热血、扎实的工作,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真真切切为民,不辱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争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三、努力提升自身修养,保持清正廉洁。“其身正,不令而;其身不正,虽令不”。作为一名执法者,我们一定要时刻谨记手中的权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谋私利。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金钱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自律,行为检点,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和有损法官形象的行为。

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对于法律工作者更是如此,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法律法规经常更新,我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的应对新矛盾、解决新问题。我们不仅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还要学习政治、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架构,只有这样在以后的审判实践中面对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时,才能更好的与他们沟通交流,更加准确的把握案件事实,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充实自身实务经验。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勤于思考,培养自己科学的法律思维,做好知识储备和能力的聚集,力争做一名“专家型”法官。

再次感谢组织的信任和领导的关心,你们的支持使我倍感欣慰和鼓舞。无论我这次任职是否通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都会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一如既往的做好组织分配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对我的关爱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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