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10日,竹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竹溪县东城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溪政函〔2016〕159号)。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