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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公报
拟任职发言(刘清芝)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8-04-0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刘清芝,1984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076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20078月参加选调生岗前培训后分配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20115月经组织选拔到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工作,2011年10月至2013年6在竹溪县龙坝镇人民政府工作。2013年7月至今在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本人先后在检察院办公室、公诉科、侦监科、政治、反贪局等部门工作。不管是综合部门工作还是刑检工作使我深深明白检察事业最重要的是服务于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大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而随着工作经验的充实和阅历的增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干警只有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完善的知识体系、良好的职业操守才能更好的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确保检察权的运行质量和法律监督的时效。

参加工作至今十年,在党组织和各位领导的关怀下,我个人在政治、思想、业务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首先要感谢各位领导长期对我的培养和帮助,也要感谢我的同事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工作需要,我很荣幸的被县人大常委会提名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我心中忐忑之余更觉任重而道远。如果本次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一定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厚望,有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党委和院党组的直接领导和全院干警的帮助支持下,竭尽全力的履行好职责,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我:

一、坚定信念,提高认识做事先做人,立身先正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员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贯彻实施党的法律政策和司法精神,通过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从自身一点一滴做起,做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二、坚持学习,提升自我检察实践工作让我深深地的意识到,只有不断加强法学理论知识学习,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基础,掌握过硬的执法办案技能和综合工作能力,才能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岗位职责的每一项工作。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把学习当作一种提升自我的方式,一种树立品格的途径,坚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通过对法学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系统梳理和深刻领会,认识和理解法律条款背后的深刻含义,灵活运用各项司法政策,具体运用到案件办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中。通过向身边优秀检察官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把他们的敬业精神和扎实的工作态度作为鞭策自己前进的助力,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三、恪守纪律,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强化纪律和道德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做到执法为民、勤政为民,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为民,严格自律,以勤政廉洁的实际行动,为我们县繁荣发展尽全力。同时,我一定认真学习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努力增加办案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案件的公信度,坚持将执法行为置于党和法律的监督之下,置于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的任职发言,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假如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按照以上承诺,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鞠躬尽瘁,不辱使命。假如我的任职未能通过,说明我还不具备从事这项神圣工作的条件,我将坦诚、愉快的接受和服从组织的决定,开展自我检查和纠正,正确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法律和其他相关领域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为我县的社会发展和检察事业的进步献上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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