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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公报
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吴燕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7-10-24

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人民法院业务建设,按照溪发干[2017]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任命:

吴燕同志任竹溪县人民法院蒋家堰人民法庭庭长

李绎同志任竹溪县人民法院泉溪人民法庭庭长;

王丹蕊同志任竹溪县人民法院新洲人民法庭庭长;

王晟同志任竹溪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庭长。

提请免去:

柏自奎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蒋家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静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新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郭承金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志祥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丰溪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仁仕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伍齐海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衍群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聂盛友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彩霞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汇湾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沈兴贵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战春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扬庆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祖龙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红艳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中峰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溪法文[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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