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福卿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1年11月选举产生。五年来,在县委领导下,肩负法定使命,牢记人民重托,以加强法制监督为主线,以提高议事质量为重点,以反映人民意愿为己任,以加快民生改善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五年来,常委会筹办了5次代表大会,举行了42次常委会议,召开了80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0多个,提出审议意见630多条,作出决议决定58个,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调研220多次,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修改建议任务18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完成调查检查任务30多次,审查备案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6人次,督办落实代表议案建议528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19件990人次。
一、认真履行监督权,推进法治建设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常委会每年确定一两个议题进行视察调查,听取和审议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对编制林业发展规划、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等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县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实施“绿满竹溪”工程,大力建设“三廊”和生态片区,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常委会坚持把稳增长、调结构、提效益作为监督重点,加大对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旅游产业、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的监督力度,多次就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融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议题,开展视察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得到了县政府研究处理,促进了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安排20多个经济方面的议题展开调查,提出建议意见400多条,《核产业如何成为“核”动力》等20多份调查视察报告,被县委、县政府转发,助推了全县经济发展。
围绕民生改善,强化社会发展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事关众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大事,去年在低保人口清退工作中,群众反响很大。对此,常委会组织调查组深入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格执行政策、灵活运用政策,妥善处理过去在解决库区移民、征地拆迁、突发事件时的遗留问题等建议意见,得到了县政府及其民政部门的重视和落实,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就土地流转、食品安全、农村合作医疗等12个方面的民生议题展开监督,促进了民生事业发展。
围绕严格执法,强化执法守法监督。为了让竹溪成为碧水蓝天的家园,常委会先后3次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每年听取和审议一次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针对竹溪河污水入网不够、龙坝水库周边停耕不力、城乡污染治理不彻底、环保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和环保等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加强污染治理,推进环境整治,实行“六城联创”。一系列环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大大增强了人们的环境意识,加强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常委会十分关切城乡规划编制滞后、规划控制不严、规划执法不力的问题,经过视察调查,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加强了城管执法,建立了有效的管控机制,规划编制工作由城区向乡村延伸。城乡规划法的有效执行,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加快了城乡面貌改变,园林化县城、花园式乡村正向我们走来。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法官法、旅游法、公务员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实施情况报告,提出强化执法的审议意见,推动和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有效强化了法治监督。对县政府报送的《竹溪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等2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加强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执法监督,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对“两院”经常性开展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坚持半年听取和审议一次“两院”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议意见。“两院”积极落实审议意见,改进工作,促进了公正司法,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依法行使决定权,促进加快发展
突出民主决策行使决定权。常委会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财政决算、预算调整等情况,坚持半年听取和审议一次,提出审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对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瓦沧矿泉水项目征地拆迁及相关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出等多个议案,进行了审查批准,促进了民主决策。
围绕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一府两院”将重要改革举措、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大规划等事项,在决策出台前,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进行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将西关街改造项目有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竹溪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竹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等议案、议题,有效促进了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
抓住热点难点行使决定权。教育事业和交通事业发展,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大事,常委会先后就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一中二中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交通事业发展等多个议题,进行视察和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县政府增加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地方配套资金预算的决定、关于批准县政府将G346国道一级公路改扩建项目采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决定。常委会作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监督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开展了“六五”普法工作,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加强。
三、严格行使任免权,规范过程监督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加强了人事任免工作。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为县委任用干部站岗把关;二是实行任前考察考法、拟任职发言制度,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颁发任命书;三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对被任命人员当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四是开展任职过程监督。常委会采取听取工作报告、了解工作动态、民主测评等形式,加强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程的全程监督。本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6人次,其中任命164人次,免职62人次。规范的任免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促进了依法履职、忠实为民。
四、改进代表工作,紧密联系群众
创新服务方式,拓宽代表知情渠道。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向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赠阅人大杂志;开通了代表短信平台,通报人大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促进代表主动履职;不定期开展走访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两院”开放日活动;要求各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履职活动;先后5次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三级联动,集中走访选民,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加强代表与选民间的沟通和联系。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的开展,使代表履职由虚变实,代表作用由弱变强。
督办议案建议,解决人民群众期盼。常委会采取交办、检查、通报、评议、票决、回访、双向沟通、双向督查、满意度测评等措施,督促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五年来,人大代表先后提出议案建议共计528件,县政府在办理过程中,高度重视,分解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加强工作督办,促使议案建议得到了较好落实。县政府在办理《关于加强重点库区规划建设的议案》过程中,编制了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库区安排项目29个,落实项目资金2286万元;在办理《关于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议案》过程中,加大了城区建设和管理力度,实行“六城联创”,建立了机关单位与城市管理互联互动工作机制,县城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加强基层建设,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常委会连续多年下发指导意见,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在代表中开展“双五互动”活动,要求乡镇人大建设“代表之家”;指导和督促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检查乡镇人大工作情况,下发检查情况通报,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严格依法办事,做好选举工作
从6月初开始,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选举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换届选举纪律,切实做到“九严禁”、“九必须”,精心组织,细致安排,认真培训,及时指导,加强巡察,严格督办,严肃纠偏,层层压实责任,环环紧扣法律,确保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加强法律宣传,规范工作程序,依法选出县人大代表197名,乡镇人大代表838名。换届后的新一届人大代表,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体现了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截止10月底,各乡镇都举行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了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的组成人员,并举行了宪法宣誓。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素质
五年来,常委会着力提升履职素质,狠抓了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扎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机关上下风清气正,形成了合力谋事、团结共事、扎实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服务中心工作促发展。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县委集体分工,尽心尽力助推发展,工作中主动作为,身先士卒,联系乡镇工作尽职尽责,分管重点项目不推不拖,助推精准扶贫竭尽全力。三是坚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人大动态、传播工作信息。五年来,人大工作的新闻和信息,被各级新闻媒体刊发2200多条,在上级人大开展的好新闻评选和征文中,多篇文章获得奖励。四是坚持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常委会把法律视为“红线”,把纪律挺在前面,依法修订了20多项工作规则,规范了常委会议事行为和审议程序,保障了“把法定性的工作做硬,把程序性的工作做实”,促进了常委会工作质量的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差距:主要是监督力度和监督水平有待提高,监督方式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监督效果和工作创新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牢牢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履行职能、落实决策、开展活动,做到不走调、不变样、不马虎。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就是全县人民的中心工作,人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展开。常委会坚持“中心”不动摇,抓住“中心”不放松,围绕“中心”促发展。三是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法律既是人大履职尽责的“法宝”,也是常委会开展监督的“戒尺”。常委会坚持把有效监督和有力支持统一起来,做到依法监督不含糊,加强监督不马虎。四是必须坚持民生为本。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人大常委会的本质属性和法定责任。常委会坚持以民为本、民生至上,紧紧抓住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水电路、低保、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五是必须坚持务实创新。务实是工作的前提,创新是工作的动力,唯有务实和创新,工作才有活力。常委会努力推进监督工作创新,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创新了监督方式,推行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促进了监督力度的加大。常委会在务实创新的同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的“红线”下,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一心一意为民。
今后五年工作
今后五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期,是脱贫决战的攻坚期,也是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的机遇期,新一届常委会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新一届,要有新气象;新一届,要有新作为。今后五年,建议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为目标,以加强监督、关心民生为重点,肩负法定使命,牢记人民重托,在以下五个方面展现新作为:
一、强化法定责任,在行使监督权上加力度
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五年的蓝图。把这张美好的蓝图变成现实,需要全县人民齐心协力,需要全县上下艰苦努力,需要全体代表尽职尽责。蓝图就是目标,责任就是动力。县人大常委会要牢牢强化政治意识和法定责任,紧紧抓住战略重点,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加力开展工作监督,促进蓝图圆满实现。强化监督仍有空间,落实监督尚需加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必须是一个能干事、会监督、敢负责、善创新的工作集体。常委会和全体人大干部,要保持持久的工作热情、持久的工作动力、持久的工作创新,创造持久的工作成果,让县委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围绕中心工作,在行使决定权上加措施
中心就是核心,中心就是重点。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就是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就是人大代表的工作重心。常委会要围绕中心工作,牢记发展要务,强化监督担当,紧紧抓住财政预算、预算审计、精准扶贫、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重点事项,凝聚全县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加强监督措施,开展工作询问,落实审议意见报告制度,作出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努力促进法治竹溪建设,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突出作风建设,在行使任免权上把关口
作风就是素质,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新起点,没有最终点。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进一步强调作风素质,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进一步为县委使用干部把好关、站好岗。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没有特权,执行法律没有例外。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依法、违法必追究的强大气场。通过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被任命人员坚持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坚持充分审议、民主票决,坚持落实报告工作和宪法宣誓制度,坚决加强任职全程监督。
四、发挥代表作用,在促进代表工作上扩平台
人大代表既是法定职务,更有法定责任。当一届代表,必须发挥一届作用,必须要有担当精神。常委会将搭建一个宽阔平台,组织和引导代表充分履行责任。一是加强代表工作培训,强化法律知识输入,规定工作要领,提高代表素质。二是强化代表职务意识,督促代表履行法定责任,主动反映群众呼声,充分发挥自身智慧,切实谋求民生福祉。三是着力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要安排和督办人大工作。专职副主席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拟订工作计划,开展代表活动,组织视察调查,履行监督职能。四是督促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要建立办理和落实代表议案建议的考评机制,实行问责制度,强化办理责任,改进督办方式,保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得到很好落实。
五、加强机关建设,在自身素质上提水平
打铁先要自身硬。县人大常委会要有位、有威,必须做到有为、有形。良好的形象来自于优秀的素质,良好的口碑来源于优良的作风。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素质建设永远没有止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素质和能力,是常委会加强监督、决定事项的基础和前提。常委会着力加强素质和能力建设,坚定政治站位,坚持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用政治的眼光定大事,用开放的眼光议要事,用民生的眼光办好事。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监督者必须要有先人一步的思想和高人一筹的水平。思想政治上的可靠、工作作风上的优良、道德品质上的过硬,是常委会必备的素养。实干永远比说教更动听、更有说服力。常委会要努力加强作风自觉,做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的表率;要努力增强作风自信,把法律装在心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做作风过硬、品德一流的典范。三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监督程序。规则就是准则,规则就是规矩;处事要有水平,议事要有质量。常委会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法治规则,力求做到议事有水平、监督有力度、创新有特色、落实有成效。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根本政治制度需要根植于民心,需要有强烈的制度意识。常委会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宣传,作出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决定,举办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竞赛,办好常委会公报和人大网站,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宣传人大新闻,传导监督温度,报道代表动态,促进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成绩斐然,明天充满希望!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务实奋进,艰苦努力,扎实工作,凝聚全县人民建设和发展的磅礴力量,为了竹溪人民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