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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竹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8-01-29
 ——2017年12月27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县人民法院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01件,审、执结2044件,同比上升52%和34.2%。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竹溪建设

  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努力为竹溪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7件,审结142件,判处犯罪分子15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39件。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对被告人张某贩卖毒品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严厉打击醉驾、交通肇事等危害道交安全的行为,判处危险驾驶罪41件41人。注重量刑均衡,对符合醉驾量刑规范化免处条件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办理票据诈骗、持有、使用假币罪案件3件,判处罪犯7人。积极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审结原襄阳市樊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韩某受贿罪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坚持三效统一,做好刑附民调解和案后回访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87件,审结1106件,标的额3.3亿元。对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维护健康和谐的家庭邻里关系。依法稳妥审理劳动争议、涉农纠纷、交通事故及损害弱势群体权益案件,力促纠纷实质化解,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深化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优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依法适用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4.1%。

  (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应对,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邀请城关镇中心学校师生旁听盗窃、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庭审,参观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因势利导、因材施教,综合预防未成年犯罪。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常见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人民法庭主动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沟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案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倾心关注留守儿童,组织青年干警开展留守儿童精准结对帮扶37人次,增强干警社会责任感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效。

  (一)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对旧城改造、融资借贷、房产开发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审结涉企纠纷案件5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全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稳妥审理一起县内重点企业破产重整案件。通过案外协调的方式,成功调处停工达三年之久的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促使亚之洲广场工程顺利恢复建设。

  (二)强化司法行政审查。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10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5件,行政非诉审查95件)。行政审判既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完善法官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土地、建设、公路等部门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沟通座谈9次,对食药局等单位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助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狠抓涉法涉诉信访。高度重视群众的信访诉求,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尽一切可能解决群众困难。坚持源头预防,定期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并采取领导接访、专人督办等方式因案施策,确保把矛盾稳控在当地,把纠纷化解在一审,努力消化一批涉诉信访难题。在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期间,妥善处理一批非法信访积案,依法终结王某、魏某信访案。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53人次,网上答疑13件次,全年进京赴省非正常访同比下降16.5%,协助有关部门化解涉法非诉信访7件,信访工作成效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三、认真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各项司法为民要求。

  (一)拓展司法便民举措。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85%以上。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努力做到快审、快结、先予执行。新建县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扩建当事人接待室,配备电子查询机和诉讼便民服务手册。在全市率先购置巡回审判专用车辆,内置巡回科技法庭,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和继承、抚养、赡养等家庭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坚持上门开庭、送执行款233次。为31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5.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3万元。

  (二)全面决战“执行难”。县委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法院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将全县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执行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法院对执行工作综合施策,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全年执行结案 683件,同比上升108.9%,兑现执行款1.25亿元。结合全省法院雷霆行动、飓风行动和破冰行动三大战役活动,采取“领导包案、凌晨行动、假日执行、专案攻坚、召开集中传唤被执行人会议”等方式,千方百计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争取金融、不动产管理等部门支持,开通对被执行人存款等信息的网上查控功能,提高执行效率。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与淘宝、京东等网拍机构合作,委托拍卖标的物42件。内部开展执行案件自查自纠,重点查究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大信用宣传和惩戒威慑力度,通过主流网站、市县电视台、今日竹溪报、广场显示屏、巡回宣传车等媒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07人,有效提升了案件实际执结率,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权威。

  (三)深度参与精准扶贫。按照县委的部署,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对口帮扶中峰镇松树沟村困难群众73户187人。2017年帮助推动土地流转、金融借贷、产业扶植、易地搬迁等项目十余个,提供帮扶资金10余万元,硬化路面3.5公里,有效推进种植养殖业蓬勃发展。积极参加向坝乡“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走访贫困对象13户,针对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十余条。

  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坚持把改革和创新作为破解发展难题、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新机制。

  (一)强化案件监管。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健全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新机制。坚持“放权不放任”的原则,强化审判流程节点过程管理。推动审判管理从具体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法官互学互评、类案查询以及常态质效监管、定期案件评查转变,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完善落实防止内外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实施细则,确保改革精神落地生根

  (二)推进配套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结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67件。完善扣除、延长审限等关键审批节点院长亲自把关机制,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9.5天。每月公示法官案件质效,定期召开审判管理会议,深刻剖析、限期整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

  (三)突出示范引领。把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数量和质效作为其重要工作职责进行考评,明确院庭长办案任务,要求院庭长亲自开庭并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坚决杜绝院庭长挂名办案和“捻轻避重”等不良办案现象。全年院庭长(含副庭长)办案占全院总结案数的77.8%,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从严管理法院队伍,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以“五个过硬”为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一)抓党建促队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县委权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讲党课、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慰问驻地官兵以及组织青委会开展环保、敬老、文明劝导等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注重道德教育感化,通过道德讲堂、院长荐文、法官讲坛、扶困救弱等活动引领干警向善向上、见贤思齐。重视干警继续教育,选派31人到国家、省级法官学院和市县党校学习,提升干警综合素养,法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严纪律转作风。认真学习《准则》《条例》,针对法院系统和身边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专项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片、上廉政党课,深刻吸取教训,增强警醒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诫勉谈话,院长有针对性的约谈干警21人次,深入庭室开展作风巡查17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发函约谈干警4人次。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警车使用等制度,形成可评价、可追责、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提能力夯基础。以学习型、书香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建成多功能阅览室,精心选购各类图书千余册。高度重视学术研究,外聘知名专家教授来院举办学术讲座2期,2名干警在全国和全省学术征文中获奖,填补了我院历史空白,获奖论文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受到上级法院好评。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的深度融合、互利共赢。承办全市法院系统宣传调研培训班,着力提升司法宣传调研工作水平。推进数字法庭和无纸化办公,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式启用,公文流转效率大大提升。着力推进两庭建设,新建的泉溪人民法庭和驻看守所科技法庭正式投入使用,中峰人民法庭新建主体已完工。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向县委报告工作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6批次。针对去年县“两会”期间征求的代表意见建议,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半年工作监督、《法官法》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走进法院”活动中提出的建议及问题,及时研究,专题督办,逐一落实。班子成员定期深入乡镇走访人大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党政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座谈交流19次,专题调研6次,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县委、人大和上级法院交办案件9件,县委政法委交办案件5件。多次举行法检工作联席会议,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内部管理日益规范,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司法行为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干警整体呈现出务实奋进的良好工作状态。全年共有6个集体、2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诉讼方式的便民化、司法行为的规范化、队伍管理的制度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确无履行能力等客观事实一定程度制约了执行工作的开展;三是少数诉讼当事人对自身利益的期待值过高,对法院裁判存在认识上的偏差,需进一步加强诚信意识和法治宣传;四是改革过程中干警流失和隐性流失现象严重,青黄不接的问题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一定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落实县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

  一是全力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全院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确保真正入脑入心。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找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着力点,把学习效果体现在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发展的实际成效上,真正把十九大精神落地落实。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案件。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量刑规范化和轻刑快审制度要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判后答疑及信访维稳工作,最大限度地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完善“互联网+执行”工作机制,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竭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三是全力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司法领域呈现的新变化,在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再添新举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阳光办案、廉洁办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深化司法公开,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水平。

  四是全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督促干警思想认识跟得上、司法理念跟得上、素质能力跟得上。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全程留痕制度,确保监督不缺位、监督不越位、失职必担责。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其他配套改革,以改革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开展。

  五是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把好全面从严治党、守住廉洁底线的关口,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干净有效运行。强化干警司法能力培养,充分发挥老中青之间传帮带作用,努力提升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六是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作用,切实规范陪审员依法审理案件。探索网上立案、送达、咨询、信访、查询等服务,适时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更方便、更深入地监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实担当,忠诚履职,努力为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注释

  法院近两年收结案件数:2016年受理1382件,结案1525件(含旧存结案);2017年受理2101件,结案2044件,案件上升幅度较大。

  量刑规范化:是指通过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见,确保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平公正。量刑规范化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让法官的量刑越来越公正和精细,是当前刑事审判改革的焦点热点问题之一。

  小额速裁:小额速裁程序适用于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的民商事案件。其适用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一致选择适用小额速裁程序。适用小额速裁的案件,程序上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实行一裁终审。在审限上,一个月内必须审结,且不得延长审限,一个月内未能审结的,由承办法官提请终结小额速裁程序,并将适用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案件。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2017年9月28日,竹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院长张学平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检察长刘青华作为公益诉讼人出庭支持诉讼,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检察院诉称:竹溪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竹溪县某塑料制品厂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租赁形式占用村民邹某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动工建厂,遂立案调查并对某塑料制品厂的上述占地建厂行为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塑料制品厂收到该处罚决定后,出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退还土地证明》,并缴清了罚款。国土资源局以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完毕为由予以结案。但某塑料制品厂并未将非法占用建厂的上述耕地予以实际退还,继续建设厂房和附属设施并组织生产经营,故检察机关诉请法院督促被告国土资源局依法全面履职。法院经过庭审查明事实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请,当庭判决:确认被告国土资源局对第三人某塑料制品厂的长期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怠于履行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职责违法;责令被告国土资源局在15日内对第三人某塑料制品厂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继续履行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庭审过程中,人大代表及干部群众百余人参加了旁听。

  亚之洲案:竹溪亚之洲公司与十堰康隆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导致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亚之洲广场建设停工达三年之久。纠纷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因双方分歧太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5月,竹溪亚之洲公司向竹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依法判令十堰康隆公司退场并赔偿违约损失。因该案案情复杂,涉及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农民工工资、融资借贷等一系列问题,且诉讼标的额达数千万元,若处理不慎将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县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迅速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方案,确定优先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5月19日,县法院组织工作专班,会同县政府办等有关同志一同前往十堰市开展纠纷协调化解工作,经过多轮调和,最终促成纠纷双方在诚实守信、求同存异、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揽子和解意见:竹溪亚之洲公司与十堰康隆公司达成工程结算与分期付款协议,双方解除建设施工合同,由竹溪亚之洲公司另行聘请施工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复工建设。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的有关要求,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10月11日发布并实施。该项改革意见共21条,围绕冤假错案暴露出的有罪推定等错误司法理念不同程度存在,关键性诉讼制度未能真正落到实处,侦查、起诉、审判等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有针对性地从贯彻证据裁判要求、规范侦查取证、完善公诉机制、发挥庭审关键作用、尊重和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提出改革意见。该项改革旨在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是事关依法惩罚犯罪、尊重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轻刑快审:是在犯罪形势愈发严峻、法律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的大环境下,为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提高诉讼效率而在司法工作中探索出的实践创新。该制度要求公检法机关对一些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压缩办案程序,减少羁押时间,在“简化程序不减少权利”的前提下,通过三机关合力实现快审快结,提升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2017年9月6日,竹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起适用轻刑快审制度的危险驾驶罪案件,院长张学平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检察长刘青华出庭支持公诉,三起案件均在查明事实后当庭宣判结果,审判环节用时仅8天。该案是竹溪县政法机关推进轻刑快审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落地见效的一个缩影。当日,来自法院、检察、公安机关的部分干警和群众参加了案件庭审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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