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青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凝心聚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主动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3件涉疫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4件6人;针对废弃口罩收集桶设置、部分乡镇发生的野猪猪瘟疫情,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电话、网络受理来信来访27件,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院党组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带领53名党员干警、工作人员下沉社区连续作战,有力维护了防疫秩序。
(二)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答好疫情防控“加试题”,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案件7件13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案资产追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损失。坚持扶贫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抽调11名干警参与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队和包保干警加大工作力度,精准对接贫困户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5个,切实保障“全员普查保成果”的落实落地。积极应对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筹措资金十余万元为贫困户发放鸡苗6000余只,帮助了解外出务工信息,促进复工复产。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审查起诉非法猎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件8人,对2名非法狩猎的被告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款0.6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让违法者为受损公益“买单”。
(三)倾心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依靠办案优化营商环境。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依法高效办理涉企案件9件15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依法不起诉3人,向法院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紧盯复工复产要求,及时出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企业诉求,宣传解读支持企业重振政策,引导企业增强信心,共克时艰。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向民营企业家问计问需,释法解疑,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务实担当、忠诚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打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件44人,依法批准逮捕30件4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5件233人,依法提起公诉121件193人。强化“少捕慎诉”理念,对主观恶性较小、偶发矛盾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1人,不起诉23人。扎实推进双月攻坚“五大行动”,做深做实“走访评”,组织干警走访群众618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清行动”目标,坚决打好打赢收官之战。院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共批捕涉恶犯罪案件3件8人,起诉2件23人。今年4月,依法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欺压百姓的汤某某等6人恶势力提起公诉,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补强证据,从快批捕省挂牌督办的“3·03”涉黑专案8人,决定逮捕4人,起诉42人。注重“打伞破网”,向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2条,1名公安人员被立案。
(三)推动司法为民落实落细。以“八件实事”为抓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扛起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一是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刚性要求。共受理来信来访53件,七天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高度重视群众诉求,检察长接访28次,院领导包案重点信访案件2件。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把法治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二是努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引导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29万元;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积极推广“一站式”检察服务,受理律师申请事项84次。推行电子卷宗全覆盖,制作电子卷宗164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积极与钟祥市等地检察机关协作,对2起案件开展异地阅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积极建立涉及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保持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起诉性侵案件2件2人。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晨溪·阳光未来”未检工作室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6次,向医疗机构、社区等解读“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防护网。三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继续开展“保护舌尖上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商铺、学校及周边等地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统筹推进、做强主业,大力增强法律监督的能动性
(一)突出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5人,监督撤案2件5人,追漏罪5件7人,追漏犯1件2人。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人,因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3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面对面阐述意见,共同把关、提升质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纠正超期羁押3件,对13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二)突出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化”为导向,健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共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依法提请抗诉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各1件,并向相关部门移送了问题线索。11月,由我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县法院再审作出改判,使得当事人吴某摆脱了300万元的巨额“债务”,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突出争议化解,做实行政检察。以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为突破口,摸排行政执行监督案件线索3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依法办理了敖某某诉县房地产管理局生效行政判决检察监督案,提请市院抗诉得到支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行政诉讼监督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听证、和解等方式,成功促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妇幼保健院、县雅馨装修服务部行政争议的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目标,有效发挥了检察职能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四)突出公益保护,做好公益诉讼。坚决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全年共核查公益诉讼线索56条,向法院提起诉讼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建立完善诉前沟通工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督促自行纠正、主动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超过95%的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四、保持定力、注重质效,强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一)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上下贯通。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办案形成常态。入额院领导牵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亲自阅卷、提审、出庭支持公诉,共办理各类案件159件。把“案·件比”作为案件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提前介入、参与侦查取证等举措减少退补延长比例,倒逼司法办案水平提升。
(二)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的沟通和联系,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和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努力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繁案精办,简案快办。126件177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件数分别占比81.9%、91.9%。提出幅度量刑建议44人、确定型量刑建议102人,法院采纳率为100%。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案件50件,占比47.1%。做到认罪自愿、认罚合理、从宽有据,努力推动社会关系修复。
(三)健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加强案件动态监控,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63份。健全完善“数据每月核查预警”机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3项。采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纸质文书的双轨制评查办法,对2019年度办结案件和2020年度部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对发现的7类问题通报到案件承办人,切实提高办案水平。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77件,法律文书139件,公开率为100%。
五、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奋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集中交流研讨4次,领导干部交流发言60余人次,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来院宣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坚持每月上报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以支部为单位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范支部建设,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二)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素质强检、人才兴检,制定岗位练兵实施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培养锻炼干警,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500余人次。进一步抓好学习平台的应用,通过学习强国、检答网、法宣在线等媒介自觉广泛开展学习,全方位提升干警综合业务素能。将检察职能与地域文化相融合,打造了以“五有五能”为主线的文化主题,发挥检察文化独特的引导、凝聚、激励等功能,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保持从严治检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坚持刀刃向内,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检察长带头执行“三个规定”零报告制度,各部门按月填报情况统计表,做到客观全面,不遗不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压紧“两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履职尽责考察等,及时“咬耳扯袖”,纠正相关问题5个,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之时、萌芽状态,使干警既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又受到触动和警醒。
六、接受监督、细化措施,聚力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积极争取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对县人大的决议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抓落实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衡量标准和重要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形成具体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实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一是正视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了会议审议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明确目标,抓好落实。将审议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为7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实行销号管理。并由检务督察部门、政治部定期督办检查,实时通报,确保整改落实落地。如针对运用人大力量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尚有欠缺方面,及时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主动联系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活动,切实把代表的支持理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进步,先后荣获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绩效、综治、精准扶贫等工作获评优秀等次,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公益诉讼、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方面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多名干警获得“信访先进个人”“最美劳动模范”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尚需进一步深化;二是面对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司法为民措施尚需进一步细化,司法办案理念和法律监督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司法改革的新部署新变化,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检察队伍整体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引领,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为核心,以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为抓手,努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在服务大局上提供更卓越检察服务。努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作为、精准服务。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蓝天碧水、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新鄂检十条”,坚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同时,扎实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合规经营的底线,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在法律监督上贡献更优质检察产品。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完善法律监督新体系,牢固树立“少捕慎诉”、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继续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强力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在改革创新上激发更强劲发展动能。坚持用创新思维架桥,用实际行动摆渡,以求极致的精神持续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进一步完善规范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细化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办案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检务督察和案件质量考评,倒逼司法公正廉洁。全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好“案·件比”评价标准,提升办案质效。
(四)在固本强基上锤炼更过硬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注重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纪律作风保障。
各位代表,道远且长,虽远必达;心之所向,行必能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以站位全局的政治自觉,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努力为美丽竹溪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