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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公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5-31

2019424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对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相关政策,保证了基金收入及时入库,支出突出重点,较好地服务了民生领域、弱势群体,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主动担责,强化基金征收。税务、人社部门按照职能划转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搞好新老政策接轨,工作有序衔接。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征收入库率达到90.6%,城乡居民基金征收入库率达到98.6%;二是履职尽责,管好用好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落实好各个层面社会保障人员的待遇,注重基金风险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有效保证了基金保值增值,收支节余,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服务大局,支持精准扶贫。对“四类”人员代交养老保险、补助医疗保险、住院兜底,助力特殊群体人口脱贫;四是加强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搭建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社保信息网络对接,数据共享,形成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人人监督的良好机制。

会议指出,受多种因素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征收机制不顺,存在相互推责现象。税务部门、乡(镇)、村(社区)协同不够,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缴费人多跑路,办税厅爆满现象;二是政策宣传不够,影响居民参保积极性。社会保险宣传的细致性、针对性不够,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后,部分基层组织和居民不理解。部分非贫困户攀比贫困户,影响参保积极性;三是小病大养问题凸显,大量挤占医疗资源。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趋利,导致住院人数非正常大量增加,同时还存在小病大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现象,例均费用非正常快速上涨,特别是部分私立医院套取医保资金现象突出;四是企业欠费突出,职工权益难以保障。少数企业历史包袱沉重,收入规模小,未能依法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将直接影响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落实。为此,会议建议:

(一)完善征收机制,理顺职能关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征管制度,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征收主管部门和乡镇(村、社区)互相推诿的问题;要统筹现有人力资源,特别是要研究解决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人员性质和经费保障问题。同时,要加强缴费系统软件培训,提高科技化手段,最大限度的方便城乡居民缴费,保证基金及时足额入库。

(二)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推动社会保险的主要思想障碍是利益矛盾,是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加强宣传,特别是要结合“户户走到”活动,耐心细致地宣讲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以及精准脱贫期间对特殊群体出台相关政策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对支持精准脱贫的认识,淡化攀比心理,化解问题矛盾,使广大居民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参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医保基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对医保基金的使用监督力度,在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操作的同时,定期组织专家指导组开展医疗评估,坚决扼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挂床住院以及随意放宽住院条件等各类违规行为,努力控制住院率和例均费用。要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实行补偿基金动态管理,防止补偿基金成为“吃饭”基金和“人情”基金,确保补偿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四)加大征收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基金风险。根据社会保险征收条例,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适时落实推进《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要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好县水电公司、竹溪河水库综合管理处等单位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问题,保障企业职工利益得到有效落实。

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工作,坚持教育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提升保障水平,强化教育硬件配置;坚持优化人才发展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关爱特殊群体,保障教育机会均衡,有力的推进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全县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会议指出,全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城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学校布局不合理,“大班额”问题突出。城区中学集中分布在城区,城区小学未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要求,客观存在“入学把关不严”和“无序引导”的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大班额”“择校”问题会更加凸显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与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二是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待遇保障未到位。教师数量不足、结构性短缺问题严重。教师正常退休教师辞职、离岗后,刚需缺口大引进难,存在“招不来、留不住、教不好”的现象体音美和理化等学科教师因县财政紧张,县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与县教师待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影响教师队伍稳定和工作积极性。教师基本医疗保险县财政未作全额预算,县医保局不能接受申报,导致生病教师不能正常看病;三是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滞后。仅在兵营、新洲两镇进行了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离全面完成任务差距很大。为此,会议建议: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人民政府及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思想,强化义务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把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任务和民生工程,在规划设计、经费投入、学校建设、师资配置、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督导评估等方面再加力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大班额”、“10人以下生源少的教学点”等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赢得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社会各界都应当全面正确理解党和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和阶段性工作部署,克服模糊片面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形成高度共识,凝成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突出前瞻性,科学预测,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在规划城区建设时科学规划落实学校建设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题。进一步合理调整全县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布局,要加快推进密云小学建设和水寨小学扩建工程,并按照“集团化办学”的思路,加快县实验小学“西关校区”城关二小建设,以确保该校区在今年秋季能如期投入使用。迅速启动实施城区学校“一迁一建一扩”工程,即:迁建城关中学(新建龙湖中学);新建一所私立学校;扩建实验小学(城关中学迁建完成后,将原校园划归实验小学实施改扩建)。县教育局及城区有关学校要坚决执行“划片招生”的政策规定,有序引导学生“就近入学”,有效应对“择校”风,切实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三)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合理配置城乡师资县政府及编办、人社、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要求,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全县师资水平均衡发展。要创新教师招聘补充机制,采取“外招内培”等多种方式,用足用活深度贫困地区教师招聘政策,加大“对外招纳”大学生充实我县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力度。根据教师缺口情况适时调整招聘计划,加大对体音美和理化教师的招聘、培养力度,努力使新招聘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解决长期制约学校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和学校综合管理水平,强化教师责任心,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树人,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要保障落实教师待遇,通过借鉴外地经验做法,采取“上争县挤”的积极举措,千方百计筹措教育教学经费,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师考评激励机制,保障落实教师工资医保、周转房及公租房等待遇,切实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最大的努力。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各乡镇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县人民政府及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要按照“一个乡镇建好一所寄宿制学校”的工作原则和目标,大力争取并统筹中央和地方学校建设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要认真执行“落实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让乡镇孩子不仅“有学上”,而且“上好学”。2019年,以抓紧实施改扩建6所乡镇学校(即蒋家堰镇中学迁建工程、水坪镇中学扩建工程、汇湾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鄂坪乡中心学校扩建工程、丰溪镇中心学校扩建工程、向坝乡中学扩建工程)为重点,全力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7人,其中满意票22张,基本满意票5张,不满意票0张。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7人,其中满意票19张,基本满意票8张,不满意票0张。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有关部门列席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人员:

蒋 波 曾 辉 明安成 张学平 刘青华 洪 洲 

晏 艳 王 琪 吴峥嵘 郭元荣 王世忠 杜 刚 

柯爱民 肖德立 罗显意 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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