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王征同志任职的通知》(十组干〔2019〕1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请决定:
任命:
王征同志为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挂职1年)。
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