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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公报
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的
说     明
—2019年6月24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7-24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万克非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予以说明。

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共有八项: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城联创”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四、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乡镇人大贯彻实施《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五、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开展“七五”普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议案;七、审议通过《竹溪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施行办法》;八、其他。

  一、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6月上旬深入部分重点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查报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4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城联创”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6月上旬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县“六城联创”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城联创”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并形成了初审意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4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城联创”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城联创”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6月上旬深入部分乡镇和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检查报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四、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乡镇人大贯彻实施《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5月下旬深入各乡镇,采取查阅工作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乡镇人大贯彻实施《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检查报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乡镇人大贯彻实施《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乡镇人大贯彻实施《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

  五、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39次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6月下旬深入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检查报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六、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议案的议题

  611日,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议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通过《竹溪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施行办法》的议题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订,并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定下来,随后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修订的宪法,先后对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宪法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竹溪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施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竹溪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施行办法》(修订草案)。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竹溪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施行方案》。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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