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办公室主任 周 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予以说明。
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共有八项:一、举办法治大讲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三、审议通过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六、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七、决定人事任免;八、其他。
一、关于法治大讲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议题
根据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安排,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机关推行会前学法制度的载体和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会前学法的内容。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举办“法治大讲堂”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关于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依据常委会工作报告,综合各专(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起草了《竹溪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经各专(工)委讨论修改,并提请主任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现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审议通过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题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从本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四、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议题
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的议题
着眼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县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法治工作委员会起草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
六、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于12月下旬深入有关部门,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检查报告。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
七、关于决定人事任免的议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喻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何智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已作初步审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以上议案。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