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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2-02-22

——2022年1月10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孙延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工作举措,系统推进“七五”普法,全面推进法治竹溪建设,“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已全面完成。

一、主要做法

(一)以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保障促推进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做到对“七五”普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普法守法协调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1至2次,听取普法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设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81个,完善了普法组织机构。

2.健全普法责任体系。印发了《竹溪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明确了普法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下发了《竹溪县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的普法责任体系。

3.健全队伍保障体系。县司法局设立了依法治理和督察股,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普法工作。充实调整了“七五”普法讲师团,明确讲师团成员65名,2016年以来,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活动700余次。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强化重点促推进

1.送法进机关、进单位,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均开展了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法活动,通过聘请专业人士讲法、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观看多媒体课件等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制度机制。二是建立基地集中学法。依托县委党校建立了全县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七五”普法期间共举办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班(讲座)18场次1500余人次。三是组织测评检验学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全县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职务晋升、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2.送法进学校,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深入开展了“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和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了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制度,广泛开展了主题班会、模拟法庭、辩论会、“争做最美守法少年”征文等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选派了65名政法干警到全县各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七五”普法期间,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320多场,免费发放《七五普法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4万册,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上法治课300余课时,受教育师生达6万多人次。

3.送法进村、进社区,增强城乡居民学法用法意识。广泛开展了“精准扶贫·法治同行”活动,采取干部联点、扶贫济困、送法下乡等措施,向广大群众宣传了《婚姻法》、《人民调解法》《继承法》、《监察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精准扶贫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通过落实“四民主、三公开”等管理制度,实现了群众的事情自己做主、群众的生活自己管理、群众的矛盾自己协调。“七五”普法期间,共面向农村、社区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5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册,其中《宪法》单行本2万册,县司法局编印的法律知识手册3万册、《七五普法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万册;设立宣传台80多个,悬挂横幅600余条,出动宣传车1000多台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00余场次。

4.送法进企业,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在中小微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和规范劳动用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宣讲政策和法律,提供法律咨询,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三)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强化职责促推进

1.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普法。在县司法局的统筹下,政法各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三八妇女维权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环境保护日、土地日、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司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组织、部门分工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大力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作为法治宣传的重中之重,抓住关键问题和关键节点,全力开展法治宣传,为防控疫情提供法治保障。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普法。扎实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旁听法庭庭审活动。政法各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微信公众号,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骨干和法律顾问对执法司法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通过微竹溪、单位公众号和“12348”竹溪三级微信群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各执法单位也积极踊跃投稿,2017年以来,通过手机平台共发布以案释法案例200余个。

3.创新媒体公益普法。在巩固深化传统媒体普法基础上,积极宣传推送中国法网、湖北法网、十堰普法、微竹溪等微信公众号,通过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推送与其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点、常见法律问题以及典型案例,宣传法治实践,弘扬法治“正能量”。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县内各新闻媒体配合相关普法责任主体定期、定栏目、定版面、定频道,常态化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格局。

4.依托法治文化阵地普法。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因地制宜地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全县共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6个、法治文化示范村178个、法治文化机关66个。龙坝镇吴坝村法治文化村、汇湾镇法治文化广场分别获评全省五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村、全省三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殊荣。

5.开展法治创建普法。开展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创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医院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促进了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一是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新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中,逐步从被动接受普法教育转变为主动学法用法,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平时学法、维权依法、结果信法的尚法氛围日渐浓厚。二是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新提高。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日益明显,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不断增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事项,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三是社会和谐稳定得到新加强。“七五”普法工作密切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法律的指引、预测、评价等作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

2021年初,县司法局结合“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反馈情况,组织开展了对“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的起草调研工作。在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参照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借助以往的经验,结合当前普法工作重点,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初稿。5月份以来,县司法局就“八五”普法规划初稿进行了多次的研讨和修改。12月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我县“八五”普法规划。

《规划》由五个部分组成。一是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了“八五”普法规划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达到的预期目标,以及应遵循的四大原则。二是主要任务。提出“八五”普法规划的三项主要任务,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积极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主题活动。三是重点对象和要求。提出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四是工作安排。提出此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工作措施。五是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学法制度、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竹溪建设和服务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未来五年,是本县实现围绕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产业升级“三大战略”,力求市场主体、县域经济、基础设施“三大突破”,实现营商环境、城市品质、人民生活质量“三大提升”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等精神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法治竹溪建设的根本任务,以提高全县公民法治能力和法治素质为根本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为保障和促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创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适应社会和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结合民主法治建设进程,通过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县、乡(镇)政府和社会组织增强依法规范和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竹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全力服务中心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宣传形式和内容贴近生活,便于群众接受,坚持法治宣传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寓宣传于司法、执法和社会管理与服务之中,注重提高全民尊法守法意识、学法用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普法事业,要切实压实国家机关的工作责任,发挥大众传媒优势,挖掘激发各类社会组织的潜力、鼓励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主导与责任单位主抓、社会协同推进落实的良性互动机制。

4.坚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树立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的工作理念,着力研究新形势下全民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活动载体,总结推广典型示范引领工作规律,从实际出发,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和重点工作,大力宣传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将宪法学习宣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积极开展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民法典》和疫情防控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非法集资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深入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和承包土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深人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种子、农资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公民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有机融合,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律己、依法信访教育,提高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加强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建设“平安竹溪”提供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6.开展全方位的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地方、行业与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政府、法治乡村(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单位系列创建活动。

7.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权力干净运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8.进一步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公正与效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9.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深化和拓展律师“四进”工作,强化规范运行和定期考核机制。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行业、跨平台、跨地域整合互通,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组织和人员的作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

10.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体制、机制和法治建设,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科学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运转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在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同时,强化行政调解,并相互衔接,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公民和法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诉求,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11.持续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线索核查机制、联点包案机制、刀刃向内机制,确保有效推动侦破大案、打财断血、深挖幕后、打伞破网上见实效。

12.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依照法定职权,全面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各部门的监督,畅通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把各种监督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积极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主题活动

13.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载体,集中开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治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融合的新途径。

14.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扎扎实实地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三、重点对象及要求

(一)加强对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无纸化学法用法考法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意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铸牢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三)加强对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在县、乡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公职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以人民为中心,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观念;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识。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把公职人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实现公职人员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在公务员招录中,注重测试拟录用人员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要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治课程建设。

(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融入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着力培养和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在校生法治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美丑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初、高中学生法治基础理论的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开展法治体验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治建设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五)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管理运营的能力。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治培训。进一步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信、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强化其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重点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对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着力培养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搞好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注重对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用法治手段法治方式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农村发展、处理矛盾纠纷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七)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坚持部门指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用工单位负责的原则,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强化用工单位履行法治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技术、劳动纪律等培训与法律法规培训相结合;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与生产经营及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街道(乡镇)、常住居(村)委会的责任,发挥市民学校等作用,开展对本辖区散居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制定的规划,报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4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委依法治县办具体组织,全县各级普法主管责任单位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具体组织推进落实、总结、验收和开展推荐表彰工作。县人武部的“八五”普法工作按照中央军委、省市军区的部署安排,结合军队实际,制定规划,组织实施。

五、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和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八五”普法工作,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承担。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扛牢责任,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制度,并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落实学法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县委党校和行政学校主体培训班开设法律课程制度、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各级领导领导法治讲座和理论中心组安排学法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的依据之一。继续落实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教育制度、执法资格换发证考试制度,落实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建立学校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制度,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规范。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从严落实学生法治教育课程,保障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法律轮训制度,企事业单位用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度、流动人员管理教育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等。

(四)完善法治建设组织网络。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工作纵向指导网络以及横向协调网络;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覆盖全县的法治新闻工作者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法治宣传联络员队伍,加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适时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合理调配法律专业人员,高质量地提供理论辅导和实践指导。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加强法治文化长廊、街道、庭院、宣传墙等建设;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应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责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部门应当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专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应专门开辟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

(六)加大保障力度。县、乡(镇)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同步增长。各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安排相应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地各单位普法工作办事机构要配备和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同时配备适应法治宣传工作需要的装备和器材,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七)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督导、评估、考核工作,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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