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集群
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2-02-22

 

2022年1月11日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全社会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全面推进,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竹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县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保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八五”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竹溪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推动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医院、法治企业、法治单位、法治社会全面建设。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十四五”时期经

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奋力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围绕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多措并举、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围绕基层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疫情防控、生态文明、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或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全县高质量发展,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时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全面落实《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拓展“法律六进”活动,注重分层分类法治教育。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法治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留守人群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建设等活动,促进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法治习惯。

四、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公序良俗、家规家训、乡贤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加强部门联合推动,建设党建、廉政、民俗、红色、道德+法治等多元特色区域法治文化集群。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和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团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开展法治文化宣讲活动。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综合运用“报、网、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实施创建工程。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法治校园文化建设,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深化依法治网,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领域的重点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普法依法治理。逐级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学校、法治示范企业、法治示范医院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评选,推动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工作实效,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要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开展公益普法。

七、不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强化普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贯彻落实。


打印 | 关闭 | 收藏
主管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IE8,11280×8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16-2020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9-2726793 邮箱:zxrd@163.com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