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集群
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1-25


——2023年8月21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敏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检察长井家坤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扣大局履职尽责,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服务保障平安竹溪建设。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件36人,依法批准逮捕21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4件167人,依法提起公诉58件99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盗窃等侵财犯罪20件27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1件1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2件3人。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有效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起诉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8件38人。办理涉营商案件64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件。全面推广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标识涉营商案件68件,接待律师7人次。注重协作配合,与县工商联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络机制,共同研判、协同解决企业经营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强检企沟通联络,走访市场主体20次,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检察供给。

(三)全力护航流域综合治理。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全面深化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各类犯罪23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件。深化“检察长+河湖(林)长”制,清理固体废弃物10吨,增殖放流鱼苗5000余尾、督促整改非法养殖场1个。进一步深化跨区域协作,与陕西省平利、镇坪县,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张湾区、竹山县等两省九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意见,形成了共护、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厚植人民至上情怀,在坚持司法为民中强化检察使命

(一)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兑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件,实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落实察长接待日及院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和包案办理等制度,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措施积极有效矛盾纠纷3件。

(二)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件10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2人,不起诉4人。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共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加强乡村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泉溪、丰溪等乡镇的中小学开展“法治+心理+家庭教育指导”综合宣讲7场次,受教育师生达9900余人,切实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过程中,发现校园周边网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识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治,有效堵塞“网瘾少年”监管漏洞。

(三)注重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与司法、人社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主动收集办理涉弱势群体案件,确保弱势群体利益第一时间得到保护。持续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依法起诉强奸、拐卖、家庭暴力等犯罪7件9人。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

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法律监督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件,侦查监督率、采纳率大幅提高。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4件4人、撤案2件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件,办理社区矫正监管监督案4件。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助力轻微犯罪行为人回归社会,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2人,占同期受理审查批捕人数的 33.33%。以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45人,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31.25%。

(二)扎实做好民事和行政检察。积极主动争取县委、人大支持,提请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今年以来,共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4件。

(三)探索构建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召开推进会、研讨会、向市院请示汇报、听取科技公司工程师意见等方式,就模型构建框架组建、监督点筛选、监督要素归纳、数据获取等方面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和探索,并派员赴浙江等地检察机关进行考察,学习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构建理论和操作实践,确定构建妨碍药品管理监督、养老保险金管理监督等法律监督模型。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间的信息共享,获取环保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缴纳环保税、企业基础信息等相关数据,为构建模型提供较为丰富的数据来源。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践行公益使命中守护美好生活

(一)落实“双向转化”。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和市院出台的《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和相关工作要求,注重衔接转化规范性,积极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落实落细。针对人大代表提案的龙坝镇污水管网问题和兵营镇正旺生猪养殖场排泄物污染环境问题,我院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实效,并得到市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及有关部门的关注重视。定期以走访、电话、寄送信函及资料等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络,增强衔接的及时性、针对性。在办理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制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主动邀请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领域的6名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结合代表的专业意见发出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点进行检查清理,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协作配合。一方面,全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导、联动协作等工作机制,通过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家成员单位共享信息、通报案件、宣传配合,加强了对水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等统筹保护。同时,会同县林业局、湖北十八里长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四家单位挂牌成立了生态资源公益保护基地等,协同发力为公益保护提供工作保障。另一方面,找准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之间的融合接口,从线索发现与移送、协同办案追究多重责任等入手,推动形成协调联动的整体工作格局。今年来,刑检部门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10条;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向行政检察移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社会治理线索1条,通过与行政检察融合办理,实现把一个线索办深办透。

(三)扩大公众参与。注重借用“外脑”,吸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8名骨干力量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3次,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咨询10次。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吸纳民主党派成员、青年志愿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20名志愿者,接收志愿者在线索反映3条,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坚持应听尽听,扩大听证覆盖面,针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听证案件28件,促进司法全过程民主,实现定纷止争,提升办案质效。

五、筑底强基提升素能,在全面从严治检中强化检察自觉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0余次。积极开展“思想破冰大讨论 竞进跨越大整训”活动,通过全员教育整训,靶向发力开展“五破五立”,以思想破冰引领竞进跨越,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0余场次,专家教授、业务骨干授课20余场次。同时,将能力作风建设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主动向企业问需问计、为群众纾困解难,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8个。

(二)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以市院开展的检察领军人才工程培养为契机,一体推进教、学、练、赛、考,项目化参与实施“五个专才计划”,即理论调研人才“种子计划”、检察数字人才“蓝海计划”、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人才“砺剑计划”、“四大检察”专门人才“拔尖计划”、综合管理人才“琢玉计划”,选派30余人次参加各项培训。不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通过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引导检察队伍比学赶超、竞进提质、争先创优。平安建设、信访、妇女、女检协等多项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办理的推动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涉市场主体黄城变更执行地案、丁波缓刑考验期发现漏罪监督案、十堰市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案等案件入选市院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办案107件,占比30.5%,以言传身教带动干警素能提升。全面落实检委会案例学习等制度,切实提高全员案例意识,开展案例研讨活动26次,促进干警在司法理念、担当作为等方面优化提升。

(三)不断锤炼过硬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从严治检,扛稳抓牢管党治党责任。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针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派处纪检监察组通报会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签订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60余份。组织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针对节假日值班、公车使用、检风检纪等开展暗访、交叉检查,及时制发情况通报。

六、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深化检务公开中强化规范履职

(一)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对照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即积极服务全县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提升检察效能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推进意见建议落实。

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学习、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现场评审会等,教育引导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强大思想武器转化为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是深入落实县委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发展目标,积极开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检察监督,有力推动重点工作提档升级。坚持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持续深化检察长+河长、林长机制,找准公益诉讼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深化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起诉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8件38人。办理涉营商案件64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件。全面推广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标识涉营商案件68件,接待律师7人次。注重协作配合,与县工商联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络机制,共同研判、协同解决企业经营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强检企沟通联络,走访市场主体20次,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检察供给。

四是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未成年人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办案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营造良好未成年人成长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努力当好“人民保护神”。

五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能。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扎实开展“思想破冰大讨论  竞进跨越大整训”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座谈研讨会、演讲比赛、基层院建设“一院一品”拉练活动等,有力推动干警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同时,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案件评查活动,积极组织诉辩对抗赛,派员到市院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办案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明显增强,队伍素能显著提升。

六是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检察职能,以迎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为契机,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精准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做好“护法的卫士”“普法的先锋”。组建了一支由优秀青年干警为宣讲主体的普法队伍,利用业余时间先后40余次走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帮助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型媒体宣传平台,定期推送劳务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理赔等内容的日常法律知识。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将检察工作全方位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主动汇报工作和重大事项。邀请人大代表广泛参与案件办理、公开听证等活动19次34人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健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58人次,邀请参加检察工作会、公开听证等活动54人次。积极打造“阳光检察”,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6条,公开率达100%。在各类媒体发稿85篇,发布微博136篇、微信142期,向社会多维度展示检察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

(三)主动接受履职监督。自觉接受侦查、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主动与律师协会加强检律协作,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完善律师值班制度,接待律师辩护代理39人次,接待律师现场阅卷44件、异地阅卷8件。

上半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能力素养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平安、法治竹溪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更高站位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从政治上看”“围绕大局干”贯穿于履职各方面,更好地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政治责任。围绕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县和流域综合治理,落实落细检察方案。

二是更强担当抓履职。始终秉持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就是支持,深耕细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突出监督的精准性,紧盯县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犯罪、“食药环”、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靶向监督,惟实办案。

三是更好思路谋创新。做实品牌强院。以政法业务协同平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等为重点,打造数字检察新“引擎”。以服务绿色发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未成年人保护等为抓手,推动竹溪检察品牌的打造建设。以破解法律监督难点堵点问题为突破,加强制度创新。

四是更严要求重自强。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素能提升活动。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定期开展组团式、“订单式”、实战型练兵,常态化开展业务拉练。以“一院一品”为抓手,持续加强基层院建设。以思想破冰大讨论,竞进跨越大整训为契机,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打印 | 关闭 | 收藏
主管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IE8,11280×8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16-2020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9-2726793 邮箱:zxrd@163.com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