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集群
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1-25


——2023年8月21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法院加强环资审判,促进流域治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上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扣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要求,围绕“1368”工作思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在激发新活力、释放新动能中实现新进步、新发展。

(一)服务大局有新作为。优化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布局,深化“一庭一品”创建,嵌入式参与共同缔造。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标红走绿173045”制度,妥处涉企纠纷。积极推行“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整合力量开展“司法护航生态安康”活动。加强环资审判工作,建立环资案件府院协作机制,紧跟县委领导“主心骨”,建强环资审判“主力军”,扩大环资保护“朋友圈”,构建公众参与“新格局”,推进区域协作,促进流域治理。

(二)公正司法有新成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破解诉讼迟滞“顽疾”。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审结民商事案件,加强商事纠纷诉讼仲裁对接,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持续推进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受理行政案件15件,审结13件。开展“荆楚雷霆2023硬核腾退、冬季猎赖、春季风暴、夏季风暴”等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攻坚执行难题,努力兑现胜诉权益。积极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法院+金融”诉调对接专项活动。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1643件,结案1437件,结案率达到87.46%,排名全市第一。

(三)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建立“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新模式,拓展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开庭、视频调解等诉讼事务,优化诉讼便民服务。实行部门协同联动,抓实信访办理、诉访对接、信访化解,加强受理诉前调解工作,不断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涉诉信访积案妥善化解。主动回应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加强法治宣传,推出“五联机制”和“简案快审”机制,实现快审速裁、执行提速,在审结涉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中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四)从严管理有新成果。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和省法院拉练整改成果,推进严实管理。在编人员集中到审判执行一线,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深化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优选人员组建简案团队,提升审理时效。严格执行临近审限红灯预警、审限变更层级审批、长期未结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四类案件”监督。对重要质效、绩效指标开展排名、通报、提醒、约谈,加强司法公开,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引入律师参与案件评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到庭观摩庭审。不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坚持政治建院,注重人才兴院,推进从严治院,正风肃纪,司法为民,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好评。

(五)落实审议意见有新进展。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成立人民法庭工作指导组,推进“一庭一专”建设,着力提高基础质量,提升业务精度;建立“问题联解、案件联办、部门联动、事项联商、信息联享”机制,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加强队伍建设,争取入额5名员额法官,招录2名法官助理,充实后备力量,逐步缓解法官缺额和老龀化现象;紧盯短板弱项,定向发力,拉练整改通过省人民法院验收。

二、工作不足

(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建深度融合业务不够,个别干警政治素养、政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只讲业务、不讲政治的现象;学习的主动性、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仍然存在跟不上、适应慢、进位难问题。干部队伍结构单一,业务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二)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通过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惩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执法手段创新不够,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服务大局、防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执行加力度和司法有温度上尚未实现最大限度的协调统一。法治宣传教育较为单一,在送法下乡、以案释法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力。

(三)诉源治理有待进一步优化。宣传引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有待提高,部门单位和社会坚持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未能有效整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团体参与解纷力量仍显不足,存在“单兵作战”、“联而不动”、调解成效不佳的现象。需进一步从源头上控制进入法院的案件量,诉源治理工作格局有待深化。调解前置需更加用力,诉调衔接机制需不断优化。

(四)执行困难有待进一步破解。经过努力,一批执行难问题得到稳妥解决,但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执行手段、执行效率离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探索执行全流程数字化、公开化、智能化,巩固和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尚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建议意见

(一)坚持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抓实工作,把履行职能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在紧跟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接受监督、建设法治竹溪等方面作出新贡献。坚持依法办事,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机结合起来,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法院改革、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等问题,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日常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案、见证执行、现场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二)完善便民措施,贯彻司法为民。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建成“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人民法院。大力推行各类便民措施,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路径新途径。着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把立案窗口作为司法形象第一窗口,加大案件受理力度,将登记立案工作作为执法办案第一环节,加强立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多元化满足群众方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实施司法救助,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履职管理,提升司法质效。聚集主责主业,将有限的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向管理一线倾斜,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坚持质效并重,进一步健全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发挥质效评估的“风向标”的作用,全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效率管理、质量管理和效果管理,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做到繁简分流,过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审判结果公正高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努力解决“执行难”,全力维护公平正义。持续深化执行攻坚,积极争取人财物支持,继续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对一些大案要案、“骨头案”,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执行支持,通过协同执行等整合力量,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获得感。

(四)锻造过硬队伍,推动守正创新。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努力锻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并重,逐步形成梯次合理的人才结构,建设清正廉洁、服务于民、创新求实、人民满意的司法机关;加强司法创新研究,推进司法动态研判,推进智能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打造竹溪司法品牌、工作亮点。


打印 | 关闭 | 收藏
主管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IE8,11280×8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16-2020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9-2726793 邮箱:zxrd@163.com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