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力为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
付晓东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颜黎明为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吴春芳为竹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明 炜为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连胜国为竹溪县林业局局长。
任命:
杜 刚为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汤 莉的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颜黎明的竹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杨声富的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汪再根的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柏元军的竹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贺艳声的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德立的竹溪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
周 松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 霞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芳忠的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