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予以说明。
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共有六项: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全国“两会”、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二、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的检查报告;三、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2023年度履职监督专项评议;四、决定人事任免;五、听取人大代表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情况;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波同志讲话。
一、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于2月上旬深入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检查报告。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的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二、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2023年度履职监督专项评议的议题
强化任后监督,是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评议,会前,主任会议精心研究了实施方案,评议对象根据评议内容进行自查,提交了年度工作(履职)报告单。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政府工作部门履职评议的有关事项,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2023年度履职监督专项评议。
三、关于决定人事任免的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杜刚等同志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马力等同志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王芳忠同志免职的议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已作初步审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以上人事任免议案。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