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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竹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7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3-03-03

竹溪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奋进,争创一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04件,审执结3011件,结案率97%。在审执核心质效指标中,结案率排名全市第一;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调撤率分别同比上升9.7%和19.2%,排名全市第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排名全省第一,执行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多个指标排名全市前列。10名法官获评竹溪县“最美法官”,3篇案例入选省法院《百案说民法》案例选编。

一、咬定青山不放松,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忠诚担当

围绕推进共同缔造多维发力。深化“一庭一品”[1]创建,嵌入式参与共同缔造。结合辖区茶叶、生漆、贡米、中药材、文旅康养、智能制造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向省高院申报城关、天宝、向坝三个中心法庭建设项目,在未设中心法庭的乡镇增设5个巡回审判点,在6个村设立法官工作室,2个旅游景点设立法官工作站,形成一批特色司法服务项目集群,带动经济产业发展。推进人民调解平台“三进”[2],基层群众“见法率”不断提升。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久久为功。出台《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落实“标红走绿173045”制度,妥处涉企纠纷370余件。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2次,走访企业130余次,收集并帮助企业化解用工、合同等纠纷51个。推行“胜诉退费”改革[3],累计办理“胜诉退费”43笔,金额28.8万余元。十堰梅子贡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入选十堰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4],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被十堰市营商办转发推广[5]。

围绕绿色示范崛起主动作为。在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全县42家单位派员现场旁听,凝聚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的同时,积极引导责任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依法审结滥伐森林、非法捕捞等涉环境资源犯罪6件6人,责令当事人进行“补植复绿”林木2万余株,“增殖放流”鱼苗6万余尾。

二、俯首甘为孺子牛,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如磐初心

胜诉权益加速兑现。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124件,执结1111件。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累计清理发放案款2663笔6296万元。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开展“反规避执行”“冬季猎赖”等专项行动9次,拘传122人,司法拘留7人,强制腾退房屋4起,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期200余人。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发布网拍575次,涉及财产555件,成交金额90余万元,成交转化率99.72%,溢价率42.24%。

诉讼服务加速升级。深入开展网上立案,共处理网上立案申请722件,律师服务平台377件,在线立案率73.2%。拓宽电子送达途径,运用电子诉讼平台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文书,共计电子送达案件1019件,电子送达率67.84%。

司法能量加速释放。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进田间地头,通过深入群众集中宣讲、入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累计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80余起。积极组织干警在节假日,深入“绿之恋”“桃花岛”等县域周边景区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法治宣传17场次,为乡村旅游保驾护航。

信访矛盾加速化解。认真落实领导坐班接访、信访分级办理、诉访对接、信访化解“八个一”等工作机制,排查梳理和接受各级转交办信访矛盾34件,多措并举化解30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锤炼铁肩担正义,以精益求精的执着追求践行法治使命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竹溪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04件,审结95件117人。依法审理偷越国边境案[6]、协助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7]、“杀猪盘”诈骗未婚青年案[8]、赌博作弊诈骗案[9],坚决打击诈骗分子嚣张气焰。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联合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刑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共建综合治理刑罚执行工作新格局。

稳妥调处民商纠纷,齐心构筑和谐社会。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挂牌成立家事少年审判法庭,完善家事调解室、亲情互动室、当事人休息室等配套设施,彰显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切实实施民法典,通过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以司法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审结“婚内诉请支付抚养费”获支持案[10],保障未成年家庭成员权益;审结无偿搭乘亲友出事故获依法减轻赔偿责任案[11],传递司法为助人为乐撑腰的价值导向。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法治竹溪建设。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9件,审结29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积极促进行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与行政机关座谈交流4次,邀请行政机关公职人员旁听庭审2场次37人。严格履行监督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依法审理涉企业、行政协议、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

和支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

四、越是艰险越向前,以锐意进取的坚定决心激发法院动能

坚持两个聚焦,靶向施策提质增效。聚焦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党员干部累计办理民生实事197个。聚焦问题整改,对照省法院拉练检查反馈的7个方面的问题及整改的五个方面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节点推进,积极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实现了审判质效有明显提升、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的良好转变。

实施三项战略,力争高质高效发展。实施改革活院战略,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以不到10%的员额法官办结了全院63.76%的简易民商事案件,案件平均审执时长缩短30%。实施创新兴院战略,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格局,加强多元解纷,诉前调解案件253件。实施科技强院战略,稳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并与审判辅助办案系统深度融合,促进审判能力、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

坚持四轮驱动,确保依法规范行权。坚持以责促行,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权力清单、职责和惩戒制度。坚持以督促改,运用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动态监督办案过程和履职情况,重点监督“四类案件”和长期未结、发回重审等重点案件,全年共提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9次。坚持以研促效,发挥审委会对审执业务的宏观指导和内部监督作用,进一步凸显了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成效。坚持以查促优,对随机抽取的285件案件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以及办案效果等方面开展评查,根据评查结果依规依纪追究办案责任。

五、打铁必须自身硬,以管党治院的历史主动锻造法院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筑牢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报告,积极配合县委巡察,接受“政治体检”。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响应党委号召,组建党员先锋队和法院志愿者团队支援抗疫一线。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妥善处置舆情,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标本兼治改作风。坚持“自律是宝”,开展廉政支部学习和集体学习13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书画展3次,运用反面典型以案明纪7次,引导干警自重自警,强化自律。坚持“他律是爱”,实行“周-月-季”审判质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52件。坚持“律他是责”,聚焦“关键少数”,压实“一岗双责”,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夯实廉政责任,累计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30余人次。

力学笃行强本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采取集中研讨交流学、上好党课引领学、带着问题实践学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会24场,支部学习13场。建立年轻干警成长“2+1”导师帮带制,组建阅读写作、书画摄影、演讲辩论等多个兴趣小组,定期开展各类实训活动,创造条件加速青年干警成长进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通过支持学习深造、承办重大案件、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活动等方式锻炼干警,着力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

六、不待扬鞭自奋蹄,以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助力工作提升

主动借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推动工作。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座谈3场次,实地走访代表委员132人,收集意见建议27条,汲取代表委员智慧,“借智”破难题。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省高院拉练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情况、环资审判司法联动工作情况,严格依法报备规范性文件,寻求人大跟踪监督,“借力”抓落实。发挥代表委员联系广泛、动员力强的优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7人次,“借势”谋发展。

自觉接受监察、检察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及工作人员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倡议并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互联网直播庭审案件470余件,累计观看520.7万人次。

各位代表,这一年县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不够深入。三是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四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持续用力。对此,我们坚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

大盘取厚势,落子开新局。2023年,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要求,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努力使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竹溪法院最鲜明的特质,切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竹溪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高要求铸魂强基,深化党建引领有新成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引导干警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和省法院拉练整改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筑牢司法廉洁底线。

二是高站位服务大局,推动社会发展有新作为。紧跟县委步伐,围绕服务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支持创业创新。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共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子。积极推动构建跨省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平台,建立环境司法跨域协作机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高标准共建共享,回应群众需求有新举措。创新司法服务供给,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3.0建设。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城关法庭、向坝法庭建设,方便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多元诉讼服务。大力推动民法典精神成风化俗,使尊法崇法成为社会风尚。

四是高质量深化改革,提升审执质效有新业绩。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司法权运行管理机制。优化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提升执行规范意识,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健全人员业绩分类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号角争鸣,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县法院将始终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对党忠诚、不负人民,奋力书写新时代法院工作新答卷。

有关用语说明:

①“一庭一品”即一个法庭创建一个品牌,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创建具有各庭室司法职能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②人民调解平台“三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运用系统观念应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各种风险挑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法院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协同构建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的重要载体。

③“胜诉退费”改革:即简化当事人申请退费的程序,一旦案件胜诉之后,当事人已经预交而不应该由他承担的费用,主审法官就会主动向当事人账号予以退费。

④十堰梅子贡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入选十堰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9月28日上午,十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十堰市破产审判暨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公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及十大破产典型案例,竹溪县人民法院办理的十堰梅子贡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成功入选,受到十堰中院的表彰并全市推广

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被十堰市营商办转发推广:2022年7月15日,十堰市营商环境简报转发了竹溪法院《“四化”促“四战”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工作经验。

⑥偷越国边境案:相关被告人受网络高薪诱惑,在他人的带领下到达国边境,并偷越国(边)境到达缅甸等国境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2022年,全院共审理该类案件10件。

⑦协助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熊某、周竹溪县城关镇酒店内组装、放置用于拨打诈骗电话的GOIP设备,并提供电话卡用于维护该GOIP设备的运行,协助上线犯罪分子在境外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经审理,周某等二人因犯诈骗罪分获一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⑧“杀猪盘”诈骗未婚青年案:被告人毛虚构自己承建有工程,骗得女青年信任,借机骗取女青年向其转款115笔201141.30元。经审理,毛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⑨赌博作弊诈骗案:被告人陈某在城关镇某麻将馆以打“卡五星”的方式赌博时,趁麻将馆无人看管时,将麻将馆两台麻将机内的普通麻调换为透视麻将,以作弊的方式赢取赌博资金7300元。经审理,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⑩“婚内诉请支付抚养费”获支持案:刘某与林某婚后育有刘一(9岁)、刘二(5岁)。夫妻双方后因琐事发生冲突,林某一气之下外出务工并从未问过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也未支付抚养费用。丈夫刘某除抚养两个孩子外,还要赡养80多岁的母亲,自身也有多种疾病,生活十分困难。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支持了刘某要求林某支付抚养费的诉求。

⑪无偿搭乘亲友出事故获依法减轻赔偿责任案:县内居民杜某顺路无偿搭乘好友到县城办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好友重伤。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依法减轻了杜某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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