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鄂财债发〔2022〕16号、23号、25号)文件分别下达我县2022年新增专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第六批14000万元、第八批10000万元、第九批22892万元,共计46892万元。2022年7月5日,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溪政函〔2022〕78号、85号、86号)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
一、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债券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第六批新增专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4000万元,用于竹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000万元,竹溪县城乡污水治理工程4000万元。第八批新增专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0000万元,用于竹溪县城关镇东门鼓楼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九批新增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2892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892万元(用于交通500万元,产业园提升2600万元,教育527万元,农林水1628万元,其他263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5000万元,用于竹溪县西关街饮食文化特产一条街建设项目。
二、要加强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认真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责任,不得用于形象工程和竞争性领域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对各项政府债券资金,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使用程序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统筹财力,合理安排好偿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