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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竹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周明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2-09-16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向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提请决定

任命:

周明智同志为竹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贺荣明同志为竹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寅霜同志为竹溪县人民法院新洲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周明智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贺荣明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学平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从鑫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晓娟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卫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大成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少华同志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院长:明

                                    2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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