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3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视察组于7月下旬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项目长制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长制实施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以“项目长制”为抓手,强化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项目长”牵头抓总有力度。各“项目长”把舵引航联系项目建设工作,牵头制定项目推进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牵头梳理项目在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和落地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聚焦难点堵点,加强指导,协调力量,督办问效,推动了项目的落地实施。二是责任单位全过程推进有成效。项目责任单位认真履行项目推进主体责任,从对接沟通到跟进签约,从手续申报到完备配套条件,从组织实施到配合验收,全过程负责项目工作,保障了项目的落地推进。三是管理部门积极服务有作为。项目管理单位不断优化服务,积极跟进项目进度,帮助从快办理审批、核准、用地、用林、供电等相关手续,项目所在乡镇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基础工作不牢。项目建设的立项、规划、设计、评审、招标、办理开工许可等基础工作不牢,加之前期经费不够、项目单位工作动力不足,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往往过了半年还不能开工。2022年初确定的10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到8月上旬尚有6个只审查了规划,立项、评审、招标均未完成。
二是招商项目落地不多。招商签订框架协议多、正式协议少,签订协议多、开工建设少;部分招商项目签了协议后,投资方再无后续跟进,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却难以落实。招商引资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规划供地制约明显。一是建设项目选址往往受到城乡规划、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等因素制约,导致项目难以落地。二是已确定的项目不能及时通过规划审查,难以推进后续工作。三是征地拆迁矛盾突出,协调难度较大,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四是建设资金缺乏统筹。一方面,受国家投资导向、本级财力不足、政府举债受限等因素影响,鄂坪调水、竹溪河水生态修复、龙湖中学等一批项目没有资金来源,影响建设进度。另一方面,钟鼓楼片区改造、西关文旅商贸一条街等项目,已有老旧小区改造、政府债券等专项建设资金,因项目推进缓慢而无法拨付资金。
五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一是机制不够顺畅。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招标、签定协议、下达计划、资金拨付等环节重复报批签字、文件来回转圈。二是项目管理不佳。重点项目重个数、轻质量,存在随意调整既定项目、无序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三是工作合力不够。项目长与主责部门之间、主责部门与配合单位之间协调联动不够。
六是项目工作队伍不优。项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懂得基本建设程序、熟悉国家政策法规、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而现实情况是项目单位普遍缺乏专业力量,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影响了项目工作质效。
三、工作建议
(一)紧跟政策,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一是要立足发展定位,依托资源秉赋,紧跟宏观政策,结合本县实际谋划项目。二是树立宏观思维,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谋划项目,能全局则不分区,能整体则不划细,能连续则不分段。三是建立滚动式项目储备,实现谋划储备一批、完成前期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效一批的动态循环。
(二)加大投入,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县情实际,遴选一批投资大、受益广、打基础、管长远的重点项目,预算专项经费,全面开展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及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为后续项目争取和项目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每年下半年提前谋划安排次年项目,组织完成前期工作,确保一旦纳入计划能够及时开工。
(三)统筹协调,增强项目要素保障。一是对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统筹安排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及水电路气网配套,加强征地拆迁组织协调,夯实项目建设基础。二是强化项目上争和精准招商,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切实提高招商实效,为项目建设提供支持。三是配齐项目工作队伍,通过以会代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由懂项目的人抓项目,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四)优化流程,完善项目工作机制。一是优化项目工作程序,精减不必要的签字审批环节,避免文件转圈、甩锅推责。二是增强规划约束。对经过集体决策新上的项目严格控制,杜绝随意调整、擅自变更问题。三是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按照“六个一”工作机制和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的“四定”要求,分层分级压实责任,及时会商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强督办检查考核,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