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3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贯彻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依法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县人民法院巩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问题整改,持续改革创新,整体工作着眼新发展,打好新基础,开创新局面,做出了新业绩。一是实施目标引领,加强规范建设,提升业务水平明显。健全和完善规范立案、量化管理考核,阳光司法等制度,坚持以指标指导、引导和促进审判、执行的管理方式,层级责任更加明确,业务管理更加规范,提质增效更加明显。二是突出聚力发展,推动创新探索,深度融合提效明显。大胆探索工作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的创新,在司法联动、执行工作社会力量整合、行政涉诉涉法矛盾化解、非诉案件执行和解等方面进行了的创新探索,促进了法治教育,推进了法治建设,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院自身发展得到深入推进。三是不断攻坚克难,实施重点突破,司法效果呈现明显。对社会热点关注的、损害群体利益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制约推进发展的和影响重大的案件,坚持领导包案,组建专班,强化法律宣传攻心,强化调解优先手段,强化事后释法疏导,强化疑难执行突破,通过办理重大、疑难和有影响的案件,彰显了司法力度和力量,得到上级肯定,深得社会认可。四是始终服务中心,及时跟进服务,司法作用发挥明显。始终把职能作用发挥置身于推进“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服务之中,积极跟进服务、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涉法事务办理,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力、快速推进提供了司法保障。五是推进问题整改,主动接受监督,满意度提升明显。对法院系统工作拉练积极认领问题,深入推动整改,压实办理工作责任,逐条落实,切实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互动,“人民意识”显著增强。
二、工作不足
调查组认为,法院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础工作还有差距。基层法庭在满足新时代民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方面仍有差距;一些基础工作质量不高,办理业务不精准;少数法官的大局观念和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作为不够。二是执行工作仍待加力。面对执行难,综合研判不够深入和精准,个案对策不够有效,管控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争取协助执行不够;存在选择性执行现象,对企业的案件执行上存在执行不够有力、服务支持不够问题;执行能力不足、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队伍建设尚待加强。法官队伍年龄老化、后续力量不足、结构不优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法官知识更新不够、司法理念跟不上时代步伐、对新情况新问题研判不够。四是严实管理需要改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待深入到法官心中、有待贯彻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对拉练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不够,整改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法官疏远群众,便民措施需进一步改进。
三、建议意见
(一)把准正确方向,服务中心大局。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始终坚持法院的人民性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患难,竭尽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的司法问题;要着力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压器”和“助推器”,要密切关注和服务经济发展,预警社会风险,提出司法建议,贡献司法力量,提升服务效能。
(二)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司法。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坚持在健全涉诉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上下功夫,从源头确保案件质量,逐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良性循环机制;围绕惩治犯罪、保障民生、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充分发挥司法作用、彰显司法权威;在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中要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案结事了”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提高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强化执行联动措施,更多地关注企业执行案件,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三)落实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审判、执行、信访、立案中,厚植为民情怀,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听取人民群众呼声,把握人民群众需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立案、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要采取适当形式和合适时机公开,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动态维护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不断优化司法为民的工作体系,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着力凸显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方法,不断改进便民诉讼机制、创造便民诉讼条件、落实便民诉讼措施。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做好涉诉信访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四)推动问题整改,加强队伍建设。要用行动切实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主动性,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长效机制,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处理好、解决好。在网上退费、电子送达、缓刑适用、审判质量、办案时长、执行率、案款清理、法庭建设等方面务实整改,确保整改思想“零偏差”、整改责任“零缺位”、落实任务“零留存”、落实效果“零差距”。并以整改为契机,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持法官政治上的坚定性。严格法官职业操守,确保法官主持正义,维护公平,真正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