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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2-09-16

——2022年8月23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贯彻宪法和法律实施、加强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22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改革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坚持服务中心,着力推动发展。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工作,做到了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积极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依法履职,着力查办案件。聚力主业主责,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查办“3·03专案”;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着力维护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法律咨询、律师接待等提供便利;做好信息研判工作,抓好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四是坚持守正创新,着力优化机制。探索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凝聚监督合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新期待;制定了行政检察办案指引,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工作权责进一步明晰,检察规范化得到新强化;健全检察机关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及时、答复回应及时;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度,建立与侦查机关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五是坚持强化管理,着力建强队伍。强化教育,提升素质,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整体队伍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加强了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的联系与沟通,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存在不足

调查组认为,检察院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有待加强。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重查办案件轻纠正违法、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在信息渠道上沟通还不够顺畅;法律监督工作宣传上还有差距,监督措施不能及时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监督的能力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高质量发展难点问题、人民反映的堵点问题上研究不深、应对不够;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拓宽;行政检察有短板,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自身建设有待深化。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需要持续进步,科技强检步伐有待加快;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不平衡的问题还时有存在;少数干警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履职能力有待强化。四是法治宣传有待加力。法律宣传的深度、广度、效果有待加强,以案释法、以事普法、遇事讲法有待深化,事前法律监督有待加强;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有待强化,与服务对象的“隔离墙”有待更好消除。

三、工作建议

(一)积极服务全县大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把政治站位落实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脑中、正义在手中、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推动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相互衔接转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围绕县委工作总体部署,胸怀发展大局,凝心聚力,发挥职能,为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推动竹溪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聚焦改善民生,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聚焦创新引领,注重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阻碍、破坏创新发展的犯罪行为;聚焦绿色发展,对违规执法的行政行为、怠于履职的执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提出检察建议,大胆开展监督,依法支持起诉;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克服畏难情绪,及时提起公益诉讼,坚决查办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背后的行政违法和渎职犯罪,保护好全县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在青山绿水中感受司法成效。

(三)持续提升检察效能。加强检察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的创新,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新时代法治理念,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运用检察力量推动解决好事关民众急难愁盼的社会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要深化和研究新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创新办案方式方法,注重案件质量,重视办案效果,推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加大对行政执法犯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正确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执法为民;完善“司法介入、社会支持、特殊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质效。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素质和能力建设,实现科技强检、能力兴检,更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需要;改进和加强检察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化“以人民为中心”检察理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争取人大代表更好支持检察工作;强化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着力打造有温度的检察机关,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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