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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
——2023年5月5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3-05-30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予以说明。

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共有八项:一、听取和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溪政函〔2023〕7号、溪政函〔2023〕23号);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四、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五、听取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法治化水平的决议;七、决定人事任免;八、其他。

一、关于听取和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溪政函〔2023〕7号、溪政函〔2023〕23号)的议题

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于3月上旬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形式,对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县政府落实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查报告。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2022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于3月中下旬通过实地察看、入户走访、交流座谈、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检查报告。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四、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于3月中下旬深入部分乡镇,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视察报告。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五、关于听取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贯彻实施,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法治化水平的决议的议题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执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法治化水平,确保竹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起草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法治化水平的决议(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这个决议草案。

七、关于决定人事任免的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储昭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杨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许昌成同志职务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丁政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于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吴超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万燕平等同志免职的议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已作初步审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以上议案。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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