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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3-07-03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19日在竹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竹溪县财政局局长  吴新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县属国企资产负债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量363.29亿元(其中:昶禾集团公司集中经营358.30亿元);比2021年123.28亿元增加了240.01亿元,上涨了194.69%;县属国有企业负债总额178.93亿元(其中:昶禾集团公司175.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9.25%,比2021年的50.76%,下降了1.51%;资产保值增值率为303.69%,比2021年的117.87%,上升了185.82%。

(二)营业收入及税收情况

1.营业收入:按收付实现制统计,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额11.47亿元,比2021年的4.10亿元,增加了7.37亿元,上涨了179.76%;按权责发生制统计,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额28.33亿元,比2021年的8.59亿元,增加了19.74亿元,上涨了229.80%;完成年初目标30亿元的94.43%。

2.税收:2022年累计缴纳税金27186.46万元,比2021年的3751万元,增加了23435.46万元,上涨了624.78%;完成年初目标1.5亿元的181.24%。

(三)银行还本付息及重点项目包装情况

2022年全年归还银行借款本息6.26亿元,其中:银行借款本金4.16亿元,银行借款利息2.1亿元。2022年昶禾集团公司包装重点项目21个,投资额度62.41亿元,获得银行批准金额45.58亿元(已放款18.02亿元,2023年待放款27.56亿元),比2021年包装重点项目增加15个、投资额度增加了55.76亿元、获银行批准金额增加了40.735亿元;2022年已放款金额比2021年增加了15.61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1500万元,其中:昶禾集团公司1400万元,润土公司100万元,2022年实际入库3300万元,填补了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空白。

二、全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后,全县目前由财政(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5家,其中2个集团公司、3个专业公司。即:昶禾集团公司(下属8个子公司,分别是农投公司、鸿晟建筑公司、巨森公司、两山生态公司、城投公司、润源水务公司、文旅投公司、森旅投公司)、灵芽集团公司、县水电公司、县政合融资担保公司、县润土公司。

(一)优化配置,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重组调整,优化结构布局。按照“四项原则”和“四个一批”,将全县13家县属国有企业重整重组为2个集团公司、3个专业公司;扩大经营,增强造血能力。巨森公司新建5个临时砂石料生产加工点和1个沥青养护站,同时启动兵营灰绿岩矿山综合开发和所有弃土场地平整项目建设;城投公司围绕保租房装修、十巫高速(南段)和园区扩区调区项目建设,加快拓展城投物贸业务的发展,投资装修建筑材料、水电工程物资贸易及油汽、氢能站建设;灵芽集团正在组织大茶及精制茶生产等。

(二)加大国资监管,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细化监管责任。两家集团公司、三家专业公司由县政府直接管理,由县财政(国资)局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由县财政(国资)局授权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明晰出资人职责,厘清了权责边界。一方面,参照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0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竹溪县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另一方面,科学界定集团公司职责,集团公司主要职责为“四个统一、一负责、一指导、一配合”。即:统一把控发展方向(包括: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及战略目标、制定风险管控目标及计划等);统一人事管理(组织实施人事考核及任命,包括考核任命或参与考核任命集团公司副职、子公司负责人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考核任命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中层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向子公司派驻董事或监事,核定子公司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等事项);统一重大事项管理(包括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薪酬、绩效目标、考核考评等事项);统一决策投资经营活动(包括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并购、分离解散、公司合并、资产配置、项目谋划、重大资金支出等经营活动);负责集团公司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具体工作;指导各子公司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做好集团内纪检监察工作;推进资产集中经营,释放资产效益。2021年8月和2022年3月,对全县资源类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开展了两次清理清查,准确掌握了我县各类资产的存量及现状,资产总价值约700亿元,对这些资产我们严格按照证件齐全、产权清晰的原则,逐步纳入集中经营范围。目前,已纳入集团公司集中经营的达358.3亿元;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能力;深入开展“五清三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党建引领,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

党的建设

健全了企业党组织,指导出资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把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在全县县属国有企业中广泛开展管理规范年、效益提升年、作风建设年建设活动,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抓手,以“企业增效、资产增值、财政增收”为目标,以“治懒、治庸、治推、治慢、治浮”为任务,全面提升县属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吹响了县属国有企业“抓管理、要效益、转作风、促发展”的集结号,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发展氛围,确保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见实效。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加强董事会建设,目前我县5家出资企业除了昶禾集团职业经理人正在按程序选聘外,其余均已按程序健全了相应班子;依法保障经营层行使职权,率先在集团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任期管理、签订任期协议和业绩合同,并严格实行考核和业绩兑现;配合审计部门配优监事会,目前,已改革完成的5家县属国有企业,审计部门均按要求配齐了监事会;指导企业健全职工工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

三、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改革主旋律

针对县属国有企业多而不优、小而不全现状,按照“四项原则”将13家县属国有企业重整重组为5个专业集团公司。即:昶禾集团公司(下属8个子公司)、灵芽集团公司、县水电公司、县政合担保公司、县润土公司。法人治理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配齐了监事会,健全职工工会等组织结构。各企业围绕自身主职主业,发挥优势,主动出击,开拓市场,扩展业务,组团出海,抱团发展。

(二)建章立制防风险

制定了《竹溪县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修订了《竹溪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印发了《竹溪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竹溪县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企业与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审计、税务、聘请第三方等办法加强企业财经纪律全过程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履行出资人必须参与,实现了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根本性转变。

(三)抓住监管不放松

在县属国有企业中深入开展“五清三查”,通过清人员、清账户、清资金、清债权、清债务,查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过程管理、资金管理。查找各公司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会计核算规范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企业资金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内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真正把国有企业人、事、资产纳入监控管理系统,促进县属国有企业稳步发展。

(四)党建引领激活力

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方方面面,全力提升党建管理水平。扛牢扛实党建主体责任,努力提升党建“六化”管理水平,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持续激发党员活力,积极营造党建氛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引领作用。

(五)笃行不怠担使命

国资国企管理部门紧盯企业发展全过程,多次召开生产调度协商会,分析企业运行状况,拿出可行性运行方案;聘请专业人士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进行专项培训;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搞好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学习、宣传、贯彻。各企业奋楫争先再出发,勇毅笃行谱新篇,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矛盾调解、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做好事、办实事,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资监管队伍和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充实和提高。国资监管问题是我县国资国企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虽然当前我县成立了国资服务中心,初步实现了国资统一监管,但由于职能不充分、人员不齐整、队伍不专业等因素,致使实际监管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够科学,履职不够精准,监管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集团公司与各专业公司职责需要进一步明晰。县属国企重整重组后,遇到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业务更多、公司更多、队伍更大,管理更难。一定程度上存在集团公司与各专业公司职责不清,该统一的没有完全统一到位,该放权的没有放权,整体效益没有得到充分释放。

(三)公司内部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监事

会作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中履行监督权的重要职能机构,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监事会制衡和约束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权力,保障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但目前县属国企的状况是监事会职权弱化、监事会“不作为”或“强董弱监”现象非常普遍,监事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政企不分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县属国企存在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特别是有些完全是依法依规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纳入审批范围,致使工作效率低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自主经营。

(五)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激励约束机制是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关键工作。县属国企公司机制改革亟需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

(六)企业盈利能力弱。截止2022年12月31日,县属国有企业合并报表反映营业收入总额11.47亿元,利润总额0.64亿元,净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仅有润土公司、农投公司、森旅投公司、巨森砂石料公司、鸿晟公司。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充实监管力量,提高服务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章立制、做好统一监管,创新监管模式、丰富监管手段;二是以服务县属国企发展、做大做强县属国企为目标来设置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内容。要精通国企改革政策、为地方政府推动国企改革提供创新性思路和方案,加快授权体系建设;三是加大力度整合资源,注入企业优质资产;四是科学谋划,推动代建制,使企业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合法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推动资金——资产——资本的良性滚动。

(二)集团管控要进行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解决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关系问题,更好地推动业务的专业化经营,以制度建设防控风险。要加快合规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做好债务、融资、投资、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加快健全风险监测风控体系,合规经营,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如设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或派驻县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资金使用、人才选拔任用等领域开展监督。在集团公司管资本、子公司做业务的结构下,通过资本指挥棒推动优质业务成长,利用经营业绩考核这一指挥棒,在业务之间建立良性的竞争淘汰机制,推动资源配置优化和资本结构调整。

(三)明确职责定位,压实监事会责任。牢牢把握出资人监督的定位,以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全面履行《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扩展监督领域,努力实现全覆盖、全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立足我县实际,科学设置监事会职数,明确监事会的产生办法,规范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健全制度保障,促进监事会规范运行,针对县属国有企业运行现状,建立健全监事会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如返聘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已退休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加入企业监事会,发挥监事职能。

(四)优化机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一是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二是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出资人代表机构以企业功能分类为基础,对出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授权放权,切实转变行政化的履职方式,减少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减轻企业工作负担,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清理政府审批和核准项目清单,建立防止变相审批的机制,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系统清理建设审批项目,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会议负担,规范检查活动等。

(五)全面推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一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县属国企应建立全面的绩效管理体系、薪酬管理体系、职工职业发展体系、奖优罚劣体系,全面激发企业经营层领导力、员工队伍执行力、创新力,推动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打破传统用人理念,下大力气、高薪聘请一些高水平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引领公司快速发展。三是做好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建立人才资源库,统筹人才资源调配,全面做好行政转隶人员、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等各类工作人员的管理,健全“结构优化、有序进退”的留人机制,推动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管理体系,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统筹人才资源调配。

(六)注重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精准资本

投向。一是抢抓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发展机遇,突出抓好智慧城市、城市改造、全流域综合治理、商业综合体、医院、剧院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与国企、央企合作的融资建设途径,力争全年完成经营性项目投资2亿元,吸纳国企、央企投资5亿元,开创国企自营发展新路子;二是抢抓资本招商,产业链招商模式,突出抓好基金招商与基金投资运营,深化发展的创新探索,力争全年实现资本招商和基金投资的申报发行,基金规模力争实现破10亿元、年度投入1亿-2亿元,争取创造竹溪绿色低碳资本运营新模式,为国企突围发展寻求先机;三是拟优化成立一个产业投资公司,建立一支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增强资本运营能力,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力争实现年产值50亿元、利润突破1亿元、税收实现2亿元;四是全力推进主营业务转型升级,提升工艺技术,开发石灰石粉产品量产、远销,改进生产能力,利用兵营颜儿沟辉绿岩矿,生产加工辉绿岩板材,抢占市场先机,探索开发金属矿产资源(钛铁矿)等。

(七)严格防范县域金融风险、做到风险可控。一是扎实做好“清、规、控、降、防”工作,企业在投资上慎决策、控源头。对投资项目分轻重缓急,分类把控,严控新增项目投入和工程支出,严禁新增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强化项目和债务源头管控。按照非迫切、不紧要原则,大幅压减项目支出,有效控制债务增速。规范严格执行资产收购、股权并购、对外投资等论证、审查、审批流程,最大限度防范决策和投资风险。二是融资上严执行、控规模。严格落实融资计划审批程序和限额管理,将还本付息置于计划首要位置,保障刚性兑付需求。将年度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实现“借、用、管、还”相统一,保持企业稳健运行,为县域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八)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尽快修改完善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履职待遇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办法,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出资人职责机构权责清单等制度,有效推动国有企业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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