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十发干〔2022〕15号、溪发干〔2022〕15号等文件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提请决定。
任命:
汤莉同志为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日常工作);
杨丽娟同志为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彭金枝同志为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晓巍同志为竹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旭光同志为竹溪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樊辉同志为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免去:
陶猛同志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余绍朝同志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胡显志同志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夏德运同志竹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彭金枝同志竹溪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胡旭光同志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请予以审议。
县长:许庆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