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检查组,于7月中旬,深入鄂坪、汇湾、桃源、县河等乡镇,实地察看、核实了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组织承办代表建议4件以上的办理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将督办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意见81件。县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21日召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交办会,将81件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到44个承办单位(主办单位21个,协办单位23个),明确了责任领导,落实了主、协办单位。多数承办单位比较重视,成立了办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办理方案,落实了办理责任,办理工作积极主动,经过近4个月的办理,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经乡镇填表反馈统计,截止7月底,81件代表建议,与代表见面面商75件,落实41件,已答复65件。
二、存在问题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往年同期相比,虽然见面率和落实率有所提升,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少数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然不够重视。个别承办单位没有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4月21日代表建议交办后,至7月底,仍有6件代表建议没有与代表面商,没有具体办理举措,更没有办理成效。
(二)协办单位不够主动积极。从检查情况看,对一些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意见,协办单位不够主动积极,既没有与主办单位商议办理举措,也没有与主办单位主动对接。由于协调配合不到位、职责不明晰,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本应落实的建议意见也难以办理落实。
(三)“三率”(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较低。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要达到100%,从乡镇反馈情况看,没有一项达到100%的目标。县政府文件要求,各承办单位9月30日前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完毕,少数单位7月底还没有与代表见面,没有落实办理举措,代表建议办理将成为“文来文往”,也影响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率。
三、建议意见
(一)规范办理程序。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各承办单位
要认真研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对每一件代表建议意见,在办理前,要加强与代表的面商沟通,了解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意图,广泛听取并征求代表意见;办理过程中,要深入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对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要落实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自的责任,协办单位应出具书面意见供主办单位办理时参考;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回复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回复代表时,要召集提建议的代表进行座谈回复。
(二)加强检查督办。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完善督办机制,定期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召开专题督办会议,明确办理目标和要求。办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办理认真、落实效果好的承办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办理拖拉、不按规定落实办理任务、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重新办理。
(三)提高办理质量。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要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要多解决少解释,先解决后解释,不能文来文往,对有条件办理的,要办理到位;对需要向上争取项目来落实的,要有具体措施,有时间节点;对部分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对代表重复多次提出的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落到实处,防止同类建议反复提出。建议办理结束后,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以文件形式向代表答复,并收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代表建议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离截止时间仅有30多天,时间紧,任务重,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加快办理,确保81件代表建议在截止日期前全部办理答复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