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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0年8月26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2-05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查实地察看了原东风电站废弃堰渠环境治理情况,走访听取了居民对堰渠生态环境的反映和建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和发挥监督作用为生态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工作情况报告调查组认为,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适应新形势,明确新任务,突出新重点,聚焦监督精准发力,做到了关注民生实现了履职到位,表现了责任担当,体现了真诚为民,维护了法律公平正义。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是主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县人民检察院所有干警自觉投身防控战役,服务民众,成效显著,受到人民称赞;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倾心尽力服务经济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县域营商环境优化、政企共克时艰、刺激经济复苏保驾护航作出了贡献。二是主动发挥职作用上半年,共受理审查搜捕案件11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件73人,依法提起公诉48件57人,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4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调查30余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三是主动发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涉黑涉恶犯罪打击力度,抽调精干力量参与“3.03”专案,稳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让数据多跑路,涉案人员少跑路。四是主动担当从严管理队伍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工作监管,坚持从优待检,培优建强检察队伍。五是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生态保护方面做了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生态环境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六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一会商,逐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审议意见得到了很好落实。

二、存在问题

调查组认为,检察院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人大力量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尚有欠缺。按照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争取工作支持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公益诉讼难点未能突破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难、行政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念转变难、办案结果短期达到办案效果的情况,仍然存在生态保护法治保障工作协作机制还未建立,在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问题治理中未能形成合力是少数干警业务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适应不够。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高科技、高智能手段犯罪和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少数干警执法办案理念、方式跟进不够执法效果不够理想,影响检务工作形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素质。着力提升政治站位,继续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重大事项,努力将检务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之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自身政治修养。要带头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二是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工作开展。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和沟通,主动联系和走访人大代表,通过报告专项工作、邀请代表视察、参与执法检查、观摩案件庭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等途径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三是强化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保护要克服厌战情绪,排除外界干扰,侵害公众利益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地、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关注,加快诉讼进度,提升诉讼效率;要引导干警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树立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健全司法保护生态的协调机制,为打造绿色竹溪再立新功。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检察形象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班子核心作用强化检务担当精神、敬业精神和爱民情怀,敢于刀刃向内解决工作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塑造正风肃纪、风清气正的竹溪检察品牌。要注重抓好干警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着力植入新时代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着力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把人民检察院建设成为人民信赖和称颂的人民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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