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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竹溪县地方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收支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2-05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预发[2020]36号)规定,对省级财政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需在下达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相应类别(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的预算调整,并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常委会批准。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现将经县政府审核通过的2020年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分配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截止20208月3日省财政共下达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9696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3500万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821万元;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部分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3375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6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鄂财债发[2020]24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0]3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12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鄂财债发[2020]44号)要求,对今年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使用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1、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3500万元,根据鄂财债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用于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

2、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821万元,根据鄂财预[2020]33号文件要求,用于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4000万元,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及配套医疗设备项目1000万元,中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1700万元,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区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建设800万元,十五个乡镇卫生院防疫体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3500万元,购置储备物资项目1821万元(一次性支出)

3、2020年第12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375万元,根据鄂财债发[2020]44号号文件要求,文旅局两馆一中心建设600万元,园区管委会消防站建设390万元,住建局污水处理1135万元,公安局雪亮工程建设700万元,因特别国债已安排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故原申报卫健局实验室建设550万元调整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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