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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2-05

——2020年826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7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到丰溪、向坝等乡镇对2019年9月份以来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县人民政府关于竹溪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调查组认为,20199月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问题。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县级领导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居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布置相关工作。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暨“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综合指挥部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下设“厕所革命”等4个专项工作指挥部组建了8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强化了宣传引导。利用村级广播、村组微信群、横幅条幅、宣传车、干部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厕所革命、推广公筷公勺等行动的重大意义,引导农户整理周边环境,参与垃圾清理等工作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关于“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的问题。加强了乡村规划制工作全县美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154个村庄规划,2020年纳入片区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共计22个,已完成6个。二是细化了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竹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竹溪县改善县域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工程工作方案6个子方案,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系统规划。三是注重了乡村建筑风貌。在县城15个乡镇集镇、集中安置点和346国道沿线,根据各地域特色及文化风情,统一了农房改造设计方案,统筹施工方案和工艺,实现建筑风貎相对统一,四周环境整齐、干净

(三)关于“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的问题。一是多种途径强化卫生环境管理。通过架设“电子警察”,对车辆乱停乱放、居民乱涂乱画、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开拓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聘请专人对镇、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日常打扫,保持街道、小区整洁亮丽。二是加大投入促进垃圾清运逐渐规范。建成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配备了垃圾桶(箱)、作业车辆,基本实现了人口集中区域垃圾清扫清运集中处理全覆盖。三是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逐步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有序推进。四是持续开展厕所革命。累计完成农村户厕12593户,37所校园旱厕建改计划也已全面完成。是大力推进精准灭荒和村庄绿化。栽种绿化面积7000亩,精准灭荒16.5万亩,从山上到山下,从城镇到农村,力求实现山青水清,生态环保。

(四)关于“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的问题。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镇村自筹、社会投入、受益村民投工投劳出地等形式,统筹整合各类资金3.54亿元,用于乡镇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美丽乡村、片区建设等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是建立分级负责机制通过政府出资建设农户投工投劳政府验收奖补等方式,对户用厕所改造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街道硬化等建设进行扶持并加强日常管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市场化。健全了考核督办机制制定下发了创建方案及考核办法,开展了生态宜居村庄(乡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环境整治专项督查明查暗访,以严格的奖惩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运行不畅,作用发挥不够。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但未起到综合协调、统筹管理作用。二是垃圾收集、处理不到位。偏远乡村垃圾收集、运送成本高,垃圾收理不能全面覆盖。收集的垃圾简单堆集无无害化处理,造成二次集中污染。三是群众环保参与积极不高。乱堆乱放、乱倒乱弃、马路市场等不良生活习惯依然不同程序存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还需再加强。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建立更加顺畅的联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县人居办综合协调作用,理顺各相关职能单位职能职责,巩固和强化工作合力。整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立项审批,确保工程安全。二是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垃圾处理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垃圾收理覆盖面更广,科技含量更高。三是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和督办力度。继续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营造全民重视、积极参与的整治氛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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