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31日,竹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査通过了《竹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2019)》,对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起到科学有力的规划控制和指导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17年9月通过了技术评估、2017年12月顺利通过了考核验收。2018年9月27日荣获“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2020年1月继国家第三批申报后,省市生态主管部门将我县确定为2020年度十堰市唯一国家生态县创建单位,列入第四批国家生态县创建申报名单,于2020年6月9日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组云验收。按照专家组意见,我县重新组织编制完成了《竹溪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6)》,并于2020年9月11日通过省环委会专家组规划评审。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请予审议。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