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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2021年8月27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1-11-10

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检查组,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深入水坪、泉溪、龙坝等乡镇,实地察看了五次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组织承办4件以上的办理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将督办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关于议案的办理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形成议案1件。11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议案》县政府交由县住建局主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供电公司、水利湖泊局、城关镇、相关通讯企业等协办,明确了责任领导。检查组于8月上旬,通过实地查看和座谈了解,2021年以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议案办理工作尚无实际行动。

(二)关于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意见85件。召开交办会后,将85件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到51个承办单位(主办单位19个,协办单位32个),多数承办单位比较重视,成立了办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办理方案,落实了办理责任。经过近5个月的办理,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乡镇反馈统计,截止7月底,已经办理1315%,正在办理6071%,未办理1214%。

存在问题

(一)议案办理行动缓慢。3月3日,县政府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时间已过去6个多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仍处于停滞状态,而且2019年实施的项目至今没有完工,小区居民意见很大。

(二)少数建议办理单位重视不够。从检查情况看,仍有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交办会召开后,主办单位既没有主动与办单位对接没有共同商议办理举措,导致配合不紧密、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导致办理难度不大、能够及时办理的建议意见也没有办理落实。

(三)沟通协调还有差距。部分单位只重视办中沟通,对办前、办后沟通不重视,没有建立常态化与代表沟通联系机制。办理工作前松后紧,有的单位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后,才启动建议办理工作,对已办理和正在办理的建议,没有及时反馈到乡镇或代表;对未列入计划和没有政策支持难以办理的建议,个别单位仅向代表电话沟通,没有面对面的与代表讲清道理、讲明原因。

(四)建议办理工作进度不够理想在建议办理工作中,有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主动性不够,站位不高,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以“未列入政府年度计划”和“未纳入十四五规划”托辞,缺少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落实时限,片面强调客观条件,而不是主观想对策、找方法。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离办结时间仅剩下一个多月,办理仅13落实率只占15%。

三、建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议案》,事关城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列入了大会议程,形成了大会决议,应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该议案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主要领导要全程跟踪办理过程,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办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促进议案和建议办理落实

规范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的面商与沟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每一件代表建议意见,在办理加强与代表的面商沟通,了解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意图,广泛听取并征求代表意见;办理过程中,要深入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对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要落实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自的责任,协办单位应出具书面意见供主办单位办理时参考;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回复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回复代表时,召集提

案和建议的代表进行座谈回复。

(三)加强检查督办,促进议案和建议加快办理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完善督办机制,定期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召开专题督办会议,明确办理目标和要求。要加快议案的办理工作,对已开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按照规划设计,尽快复工,加快建设,力争早日完工;对已纳入规划的老旧小区,要尽快完善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办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办理认真、落实效果好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办理拖拉、不按规定落实办理任务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重新办理。

(四)争取政策支持,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要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要多解决少解释,先解决后解释,不能文来文往,对有条件办理的,要办理到位;对需要向上争取项目来落实的,要有具体措施,有时间节点;对部分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地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对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落到实处,防止同类建议反复提出。建议办理结束后,要以文件形式向代表答复,并收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代表建议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加快办理,确保85件代表建议按时高效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附件:2021年代表建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总表


附件

          2021年代表建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总表

   位

办理件数

乡镇上报情况

已落实

正在落实

未落实

 计

85

13

60

12

交通运输局

17

4

10

3

文化和旅游局

11

1

9

1

水利和湖泊局

6

 

6

 

组织部

3

1

2

 

林业局

3

 

3

 

人居办

3

1

2

 

教育局

2

 

2

 

龙湖湿地管理局

1

 

1

 

公路养护中心

1

1

 

 

农业农村局

13

3

1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1

8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3

1

民政局

3

 

 

3

科技和经信局

3

 

2

1

发展和改革局

2

 

 

2

生态环境局

1

 

1

 

退役军人事务局

1

 

1

 

食用菌办

1

 

 

1

水坪镇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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