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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关于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1年8月27日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1-11-10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结合督办检查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于8上旬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有效扩大内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发展工程。国务院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总体上看,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顺应群众期盼,抢抓政策机遇,完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上争项目初步发力。县政府制定和批准了《竹溪县老旧小区2019-2021三年改造计划》《竹溪县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我县老旧小区改造(2019-2025年)共进库33373户、92个小区、1216栋房屋,总占地5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8.4万平方米,占城区住宅小区总量的30%以上。2019年至2021年争取本体改造资金10818万元,小区内配套项目10个、资金11860万元,小区外配套项目12个、资金10919万元,三年合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3597万元。

(二)体制机制初步建立。2020年5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竹溪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溪政办发(2020)15号)。根据国办、省办、市办文件精神,结合竹溪实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采取县委领导、政府主抓、住建牵头、城关镇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及时提出了强化领导小组,充实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拆违组、管线治理组等建议,拟定了临时建筑和违建处理办法、加装电梯审批流程、共享电梯框架协议、联合审批等具体措施,待县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在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过程中,县委政府领导多次现场调研、会商改造方案、督促工程质量和安全,解决有关问题,听取设计单位、强弱电、供水等部门的意见,借助下沉社区力量,组织进行居民意见征求,公示改造方案。

(三)改造效果初步显现。2019年由城关镇组织实施改造任务20个小区、125栋房屋、8984户,平均完工率40%;由住建局实施的小区内外配套项目如充电桩、雨污管网、地面黑色化、水电路灯等项目9个,基本完工。2020年由房地产服务中心实施的改造任务17个小区、4550户、137栋房屋,小区内配套项目3个,整体完工率稍好于上年度。已改造好的小区,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方便了居民生活、美化了城市环境,旧貌换了新颜,小区居民反响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议案办理质量不高。2020年12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议案>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3月3日与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截止目前,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议案办理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与议案办理的法定要求差距大。

(二)机制保障作用不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是住建部门单打独斗,仅房地产服务中心和城关镇抽调4人具体组织协调,统筹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改造的合力尚未形成;议事决策不及时,加装电梯审批流程、共享电梯框架协议、联合审批等配套政策未能审议形成决策,甚至出现有的已改造好的小区旧的违建未拆除又出现新的乱搭乱建和边改边违建现象。有些决策又未经集体审议论证,不够严谨

(三)部分改造内容不同步。部分改造内容与改造工程未能同步,如强弱电线、空调挂机规整、抽油烟机通道、“蛛网天线”清空等未进行同步规整,不仅拉长了工期,影响居民生活,也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改造项目未同步规划,如柴碳棚拆除等未同步纳入改造规划和改造范围,不仅影响整体改造效果,也影响消防通道以及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居民主动参与度不高。宣传发动氛围不浓,改造前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力度不大;规划设计方案与改造区域群众协商讨论程序简化,基本上只是通过下沉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方法单一,未充分结合各改造小区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居民参与小区改造出资、出力、自主拆违等共建共享理念缺乏,鼓励并引导改造区域群众主动参与和自行拆除宣传效果不显、力度不大,以至于造成居民理解、配合、参与度不高。

(五)项目实施推进不快。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充分,如具体改造项目、改造后的效果,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必须改造的项目、可以按需求改造的项目等没有明确展示。加之,部分标段开标后迟迟未施工,涉及水电、网线等管线更是没有统筹协调,居民反映有随意掐线断网现象,致使居民心生怨气,配合度不高,间接地拖延了工期;施工无日推进计划,居民能否按施工计划调整自己的出行及工作而顺利地配合施工也没有明确时限,暂停施工小区里因各种原因滞留小区的施工设备,如脚手架、沙石料等,没有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给小区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不便,投诉不断;部分改造项目拖延时间过长,如外墙、窗户、房顶、楼道,改换上下水管道、路面拓展、重新绿化等项目有很多是可以同步进行的,施工单位却是在单项的独立地进驻小区,造成重复开挖,增加了投入、拉长了工期。按照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规划,需要改造92个小区33373户,截止目前,已进行改造37个小区13534户,占改造任务的40%,且大部分改造工程已停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任务4035户,目前仍处于项目规划设计、财政评审、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阶段。老旧小区改造已进行到第三年,“开工数量”和“开工率”不高,而“停工率”较高(除少部分基本完工的小区改造项目外,自2020年年底改造工程大部分均已停工至今)。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议案一经通过,具有法定的约束作用,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带头遵守法律、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同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功能的有效举措,是回应群众关切的现实需要,更是我县“创文”的基础性工作。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增强政治意识、民本意识和发展意识,切实增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充分整合资源,成立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和专门的协调、拆违治乱机构,发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枢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合力;要做到建管并举,整治一项、推进一项,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改造一片、规范一片,避免出现改造好的小区又出现乱搭乱建现象;要学习借鉴其他县市的做法,尽快建立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保障新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统一政策口径,将强弱电线、空调挂机规整、抽油烟机安装、拆违治乱等统筹考虑,同步设计并改造,同步推进供水、供电、天然气、雨污管网等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以保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对已改造完成的小区,要将工作重点转向物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区别小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专业化物业管理、业主自管或社区代管等管理模式。

(四)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改造和拆违舆论氛围,引导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实现共建共享,及时协调解决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减少施工阻力,缩短施工周期;要科学安排施工顺序,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做到精准施策,一鼓作气,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要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图纸、施工程序等,步步紧跟、环环相扣,能组织平行作业的尽量组织平行作业,先后作业衔接应有序而不间断,避免因准备不充分拖延了工期导致长时间影响小区居民出行和生产生活;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质效,对已开工的标段要再加措施、再加力度,加快工程进度,对未开工的标段要尽快完善招标程序,对停工的标段要明确意见,不能无限期一停了之;要整合有限资金,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注重整合产权单位、社会资本和居民自筹资金,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有效解决当前老旧小区建设进度偏慢、施工进展不快的问题。对因各种原因滞留小区的施工设备,如脚手架、沙石料等,要尽快进行清理,以免出现因施工和安装设施设备给居民带来的生活不便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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