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事业和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工作,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呈现运行有序、难中求进的良好态势。在财政预算执行中,全力组织收入,实施保压措施,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地方发展,强化监督管理,发挥了财政的基本保障作用。
会议指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半年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计划执行相对滞后。多数主要经济指标未实现“双过半”,且在全市排名靠后;
二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税收收入与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占比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税费比例严重失调,财政收入质量较低。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入库很低,支出调控余地很小;三是预算执行风险较大。政府偿债压力大,债务已为黄色等级。如果考虑剔除非税收入因素,本级预算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暂付款有增无减,且存在增长趋势,长此以往,影响预算正常执行;四是国有企业运行不良。部分县属国有企业运行不规范,表现为体制机制不顺,职能职责不清。部分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只是承担了政府融资平台的角色,还有部分企业实体经营和履行政府职能交织,存在政企不分现象。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企业经营效益不高。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健全,政府监管尚需加强;五是营商环境有待改善。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政务服务效率低、行政执法不规范、政策兑现不及时等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举措尚需加速落实。为此,会议建议:
(一)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实现年度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努力实现“六保”目标。一是进一步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到“两手硬、两不误”。二是紧紧围绕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年度计划预算目标,稳步实施乡村振兴,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园区“满园工程”,着力繁荣商贸服务,持续加强项目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为圆满实现年度计划提供支撑。
(二)加强财源建设,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一方面,要加强财源建设。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实体项目落地、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培育企业进规纳限等措施,千方百计培植骨干财源。另一方面,要加强收入征管。财税部门要加强税源分析,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查找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坚持做到“依法征收、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确保收入均衡入库,通过增加税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摸清基数,查漏补缺,积极报批新增用地,及时征收基金入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部门要加强基金征管,确保当年收支计划实现,严控“吃老本”,切实防止基金“穿底”增加财政负担。
(三)强化预算约束,切实防范财政风险。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依法组织预算执行,守住财政风险底线。一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要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规范预算资金调度,做到先预算、后用钱,无预算、不用钱,严格控制暂付款规模。要采取统筹整合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二是加强债务管控,防范债务风险。要规范政府举债渠道,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认真清理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加强对政府平台公司的监管,严格控制政府性资金投入竞争性经营领域,切实防止系统性风险。
(四)强化要素保障,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规定及中央、省、市对国企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经营机制和监管体制,厘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国资监管部门、企业三方权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放权企业自主经营,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加强国有企业监管考评。对实行市场化经营的国有企业,要制定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国企国资经营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办法,引导企业提升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抢抓机遇,积极承接、引进符合我县发展定位的实体经济项目,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更新,不断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园区扩区增容,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强化要素保障,切实解决实体经济项目土地供应、用水用电、人才引进、员工招聘、物流运输等现实问题,认真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强化政银企对接联动,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全县通过实施竹房城镇带一体化示范片、“三廊”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县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产业基础更加稳定,村风民俗稳步向好,基层治理逐步规范。
会议指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引领作用不强。对长远发展缺乏思考和研究,有的地方不重视规划,甚至做了规划仍不按规划项目实施,随意增减项目工程和项目资金,存在“先建设、后规划”、“只建设、无规划”现象;二是环境综治效果不佳。污水收集等项目仍存在短板。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后续管护及运营虽已纳入工作计划,正在起草相关方案或步入招投标程序,截止现在,存在问题并未得到完全解决;三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今年计划实施16个乡村振兴及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项目,除产业项目已开工外,其它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四是集体经济后劲不足。少数村集体经济来源渠道单一,发展后劲严重不足;五是涉农产业基础薄弱。茶叶产业有面积、有规模、有产品,缺乏配套的产业路、灌溉设施,达不到高标准茶园建设要求。其它涉农产业规模不大,收益低下,市场竟争力不强;六是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道德意识不强,不文明生活习惯依然存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现象较为突出,影响美丽乡村建设效果。为此,会议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美丽乡村是在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乡村振兴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因此,我们要从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竹溪,实现乡村振兴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作为总导向,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注重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各项规划措施,全县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二)坚持规划先行。在编制规划时,要研究政策导向,结合实际需求,因地制宜,一村一规划,一村一产业。要坚持深入实地调查,立足资源禀赋,尊重自然环境,突出地域特点,维护乡村风貌,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要着力打造个性化、特色化美丽乡村,避免同质化、千村一面,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特性,加强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休闲渡假产业结合融合,形成丰富多彩、生态优美、宜住宜业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
(三)强化项目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把握政策导向,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产业发展等任务,科学策划包装一批项目,争取国家更多项目政策资金落地我县。要提前建好项目库,做到第二年计划实施项目第一年底即谋划好,研究好。要尽量缩短项目前期审定时间,提高工作效能,给项目施工留下充裕的时间,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要尊循自然规律,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坚持试点先行、量力而为,逐步配套完善,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
(四)助推产业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涉农产业的扶持力度。要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目标,对现有各类产业基地进行提档升级,促使其生根发芽,发展壮大。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企业,做深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产口附加值。要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带头引领作用。二是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要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规划,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盘活乡村土地资源、生态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等,党组织的统领下,以村集体、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引入农业企业、旅游企业、文创企业,通过吸引投资、合作开发、租售开发等模式,将闲置资源转化为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本。
(五)培育文明乡风。要更加着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法治规范、文化引领作用,弘扬社会新风,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孝顺儿女等评选活动做深做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继续深化、强化“十星级”争创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协会作用,通过建章立制,推行文明行为积分制,推动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引导村民摒弃陋习,培养健康、文明、生态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习惯,形成文明有序的乡风。要加强行为习惯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共享文明创建成果。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创新管理方法。要加强对环保等综合整治设施的管理和管护。尽量避免管理职能分割交叉,各自为政和多头管理并存,容易出现管理漏洞的情况发生。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及时兑现落实、优化产业奖补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其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督办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才引进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引”人才,加强培训“育”人才,先进的理念“聚”人才。继续推进村干部创业支持计划,鼓励村干部带头创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村社合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要推广县河镇六合村能人回村发展模式,出台优惠政策,吸纳、召集在外能人返乡创业,做足山水文章,做活山水经济。三是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规程,明确参与各方的责、权、利,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外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融资难题。
三、对县人民法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有新进展、新进步、新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审判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民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会议指出,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民众到法院机关办事,门难进、停车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司法服务不够的问题。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司法需求,用功不深、措施不多、满足不够,在依法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发财方面尚需加力做实;三是执行工作中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少数案件终本过早、沟通不够,且终本后恢复执行难;人性化执法不够,存在选择性执法现象;四是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短板。面对工作新挑战、司法新需求、业务新矛盾,理念更新不及时,存在畏难情绪,应对措施不够得力。为此,会议建议:
(一)树立新理念,应对新挑战。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勇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化解新矛盾,不断优化司法程序和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新期待。要务必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主心骨”,把司法工作完整地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记中心,把握大势,服务大局,贡献大力;要坚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做到讲政治、讲规矩,把司法工作融入全县大局之中,打好服务“主动仗”,下好合力“先手棋”,在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积极作为,贡献司法智慧,奉献司法力量。
(二)强化公正司法,促进公平正义。要务必弘扬公平正义这个主旋律,依法行使审判权,着力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起社会纠纷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定守牢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要务必践行司法为民这个主基调,牢固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以民生为先,以民利为要,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更多地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要下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短板问题,科学解决“门难进、停车难”问题,下力解决司法实践中选择性执法、执行不力、服务不够等问题。继续坚持送法下乡、以案释法,建好“田间法庭”“院坝法庭”,引导公民和市场主体尊法守法、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要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再加力度,用心用力解决企业家的合理诉求,真情真心与企业家交朋友,依法支持企业做大事、发大财;对于存在违法风险的市场主体和民众,做到提醒在前、服务在前、说服在前,着力体现司法人性关怀和责任担当。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的关系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惩治恶意违法、挑战法律、故意闹事、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对一般性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无意识的、情节轻微的、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违法行为,要做到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不处罚,可重处罚可轻处罚的一律轻处罚。
(三)提升队伍素质,优化司法服务。要务必抓好队伍建设这个主力军,锻造高素质法官队伍这个“主攻手”。在司法实战中,要强化思想练兵、政治练兵、实践练兵、专业练兵,全面提升司法队伍的个体素养和整体能力。领导班子和员额法官要担当主攻手重任,身先士卒,站高立远,冲锋在前,抓班子,带队伍,作示范,确保全员在政治、责任、能力、作风、审判质量上全面过硬。要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操守,讲品行,做公仆,做优做实为民司法、有情司法文章,使每一个司法人员成为民众心中的“保护神”,打造具有竹溪特色的司法品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对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中心大局,着眼民生关切,紧扣公平正义,忠实履责,切实担当,务求实效,服务发展有力,维护公正有成效,深化改革有进展。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也还有一些不足:一是从承担的职责使命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够,主动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不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仍需加大;二是从新任务新要求看,法律监督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案-件比”有待进一步降低;三是从群众的期待看,“门难进”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化解,司法为民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更大力度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我县创建乡村振兴先行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县,不断优化检察供给。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瞄准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进一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做好服务,更大力度监督行政执法,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犯罪,用好法律手段,用足法治武器,严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力促社会稳定,力保人民安宁。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结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援助渠道,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把握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力保障安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
(三)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既防打击不力,又充分保障人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展司法为民工作举措,主动化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捍卫群众合法权益。扩大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做好与相关行政单位的衔接配合,更好维护公共利益。聚焦让当事人最大限度感受公正和效率,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避免程序空转,进一步降低“案-件比”。
(四)进一步抓实队伍建设,塑造良好检察形象。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加强专业训练和专业化建设,把领导上讲台、案例指导、专题培训研讨常态化,把改革创新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持续提升队伍监督能力、司法水平。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进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创新检察手段,更好满足民众检务需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走好优良作风“斑马线”、不碰纪律规矩“高压线”、守好忠诚履职“生命线”。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6人,其中同意票19张,基本同意票7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报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6人,其中同意票19张,基本同意票7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6人,其中同意票22张,基本同意票4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会议对县人民法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6人,其中同意票24张,基本同意票2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6人,其中同意票26张,基本同意票0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