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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陈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21-11-10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关于陈娟同志任职的通知》(十组干〔2021〕268号)中共竹溪县委《关于陈圣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溪发干〔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竹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请决定:

任命陈娟同志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时间两年。

任命陈圣明同志为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张晓涛同志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明炜同志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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