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娟为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圣明为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晓涛的竹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明炜的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峰的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兵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夏忠祥的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龚金的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中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丹蕊的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新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