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职,积极议政督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政府工作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移交的代表建议74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代表建议交办到29个责任单位,目前,已全部办结完毕,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3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8件,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国家政策规定等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3件。县政府共收到代表反馈的《征询意见表》168份,满意168份,满意率100%。
(一)办理结果属于“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
决的33件,占总件数的45%,比2018年增加7%。
例如:第7号关于“安幼养老”工程的建议。2019年,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县政府提出了农村安幼养老中心实现全域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全县已建公办养老机构22家,设置床位3295张,收养服务对象1649人;已建成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安幼养老中心(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12个;配置有495部(含学校)亲情电话,建有1665个邻里守望互助站。按照总体部署,春节前计划新建农村安幼养老中心121个,实现农村安幼养老中心全域全覆盖。第14号“关于依法取缔水源区非法垃圾加工点的建议”。县生态环境局、龙坝镇组成专班进行了实地调查,目前非法加工点已停止生产,粉碎机已变卖,达到了“两断三清”的目标。第25号“关于尽快启动鄂坪调水项目的建议”,目前,鄂坪取水口项目部已筹建完成;工程坐标控制点已完成勘验和校对;进水口道路接线施工线勘定并清理3米宽;省水利勘察设计院已初步完成鄂坪取水口和中峰出水口的测量工作;鄂坪取水口施工进场道路及进水口高边坡开挖支护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二)办理结果属于“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8件,占总件数的51%,比2018年增加3%。
例如:第39号“关于在县一中附近建设公租房的建议”,目前,县政府已给县一中下达2019年100套公租房计划指标。例如:第64号“关于在瓦沧片区新建一所幼儿园的建议”,县教育局拟在瓦沧小学扩建两个标准化幼儿教室,并适当配备专用功能室和专业教师,该项目已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待有明确资金来源后,即可建设。
(三)办理结果属于“C”类,所提问题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3件,占总件数的4%,比2018年减少8%。
例如:第3号“关于将村干部旧农保转入社保的建议”,目前,省人社厅正在积极向省政府建议调整我省村主职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办法,草拟了更加合理贴近村干部实际的工作方案,待省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后,我县将迅速落实相关精神,进一步化解村干部后顾之忧。
与此同时,一些建议受政策、资金等因素影响,今年暂不能落实的,各责任单位将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把政策解释清楚,原因讲明白,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这些建议县政府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二、工作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力求实效、提高质量的原则,不断创新办理思路,努力提高办理水平,整体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主要有以下工作特点。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办理责任。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为高质量办理好建议,我们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交办,年初,县政府收到县人大转交的建议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进行了登记、梳理,迅速进行了研究、分解,积极主动与人大会商,征求县人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3月份,人大建议分解方案经县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随后县政府召开了2019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明确了承办单位办理任务和要求,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二是大员上阵,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各位领导对各自分管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多次参与督导,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亲自参与,认真研究、协调和督促落实。三是各司其责,各责任单位能够积极落实,把办理工作列入了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如:县交通运输局、水利湖泊局、住建局等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建议进行了责任分解,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使“认真办、主动办、自觉办、尽力办”成为全县办理建议工作的普遍行为和工作作风。
(二)主动协调,全面提高办理质量。代表满意与否,是衡量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标杆。为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县政府在今年的交办会上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三见面”要求加强与代表沟通,即办前走访,充分了解代表的意图和要求,共同商量办理措施;办中调研沟通面商,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效果;办后回访,承办单位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汇报。各承办单位按照“三见面”要求,在办理工作中灵活运用座谈、调研、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到“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加大了公开办理的力度,充分了解代表意图,认真听取建议人的意见,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把办理过程变成与代表交流沟通的过程,努力实现“提”与“办”的双向良性互动,切实增加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县城管执法局、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建议内容,多次深入办理现场,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县财政局、教育局、卫健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参与办理、走访人大代表,使办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承办单位均积极主动地与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进行办理,认真填写按时上报了面商登记表。
(三)推进履职,全面强化督办检查。建议交办以来,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于7月份对承办大户进行了半年督查,8月份全程参与县人大组织的重点建议视察活动,对2019年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办,听取各单位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督办询问有关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研究措施狠抓落实,对下一步办理工作提出要求。9月份,县政府又组织专班对办理大户单位进行了督办,对一件代表“基本满意”的建议,要求责任单位重新办理,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重新征求代表的意见,代表们表示满意。11月下旬,县政府安排督查室开展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各相关单位再次对办理情况开展了自查“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建议办理工作,不发生“假见面、被满意”的情况,真抓实干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总之,通过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建议,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一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有序推进,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认真审核,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精神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县政府组织各主办单位对2019年办理的建议进行公开。各承办单位在征求会办单位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主办单位最终确定人大建议公开51件,不公开23件。目前,不予公开的建议,各主办单位均已向政府督查室报告并备案,主动公开的建议已通过融媒体中心在县政府网站人大建议专栏中予以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总体来看,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创造条件办理的力度不够,办理速度较慢;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紧密,办理工作水平不够高;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重答复,轻落实”,影响了办理效果;四是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中过多强调客观因素,解决难题的办法不多,办理实效还不够明显。
对此,我们将认真总结,制定切实措施,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规范性。严格办理工作规定和程序,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对人大代表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交流;三是进一步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使每件建议都得到最大限度的落实办理,对敷衍了事、不下真功办理的单位一督到底、严肃追责。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力求把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让各位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