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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纵横
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8-08-08

  2018年6月26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6月上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县审计局、卫计局、财政局、农投公司、政合信用担保公司等单位,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对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审计中,共查出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41项,发出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等整改通知35件,违纪违规问题涉及人员19人。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认真抓好整改,注重成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截止2018年5月底,落实整改通知35件,共整改问题34项,整改处理资金35.16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并追责问责19人。我们认为,在现有条件下,整改工作基本到位,整改成效比较明显,整改目标较好实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较多,产生问题的原因也比较复杂,除开宏观上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和问题,造成整改目标难以完全实现以外,也有属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主观原因形成的问题无法进行整改或短期内难以整改落实,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执行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不严格。如乡镇未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达收款对象、预算单位虚编非税收入、部门无预算超预算采购、部分重大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不到位等。这些问题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明显不符合财经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二)本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机制不健全。我县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财政刚性保障缺口较大,加之部分自建项目无资金来源,导致一些乡镇和部门拆借占用专项资金。面对这一实际困难,县财政没有及时建立相应机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所占用的专项资金短期内没有相应资金来源进行消化,致使问题整改不能尽快落实到位。 

  三、建议意见   

  面对新形势、新矛盾、新任务,按照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严肃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在今后的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必须切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严格预算管理,规范财经行为。 

  (一)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审计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审计查出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事关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县政府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充分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依法审计和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保证审计目标圆满实现。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常态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改革的“催化剂”,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二)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对于审计查出有悖于财政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问题,如未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达收款对象、预算单位虚编非税收入、部门无预算超预算采购、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不到位、借用财政性资金审批不到位、政府性债务管控不到位等,要认真、及时、有效进行整改,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源头防控,不能重复出现。坚持依法行政,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作运行,凡是宪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触碰的红线,绝对不能逾越。既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更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整改报告、跟踪督查、结果公开、整改问责等各项机制和制度。 

  (三)提升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的财政保障能力。对于政策明确规定,应该由财政提供保障的经费,尽量纳入财政预算,努力提高保障水平,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干部职工正当待遇得到落实,从客观上消除和减缓乡镇及部门的经费压力,从根本上杜绝拆借占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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