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集群
监督纵横
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9年8月2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来源: 竹溪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9-25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总抓手,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综合整治、殡葬改革、精准灭荒、村庄绿化、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重点,主攻建筑风貌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难点,着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亮点,凝聚共识、精准发力,加大投入,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在狠抓硬件建设的同时,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上发力,扎实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居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环境管护机制基本建立,生活污水垃圾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人居环境基本上实现了干净整洁的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高,工作不力。一是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少数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到“美丽宜居”的高度来认识,工作中存在简单应付、敷衍检查、得过且过的问题。二是部分干部对人居环境要求知之不多、宣传不够、引导不力,导致部分农户有抵触情绪,认为环境建设、垃圾处理与己无关,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不够。

规划滞后,管理缺失一是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全县实际情况进行通盘考虑,缺乏整体规划,大部分乡村没有编制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导致许多地方盲目无序建设、自行其是、重复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也缺乏总体安排部署二是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滞后,不少乡村没有将环境卫生、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和村庄建设规划,导致住房布局杂乱无章、风格五花八门、建设随心所欲、垃圾随意倾倒,村容村貌无特色无个性。三是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滞后,垃圾堆放、污水处理布局不合理、建设跟不上,人工湿地、生态沉淀池修建数量较少,不少的环保设施形同虚设,垃圾中转站运行不规范,垃圾设备长久闲置,公共厕所建而无用,管理严重缺位。

(三)投入不足,设施落后。一是由于建设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点多面广,工程建设和管护费用巨大与财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南部乡镇受地理条件限制,人居分散,山高路远,垃圾清运路程远,难度大,设施运行维护成本高,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没有着力解决;二是集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低,配套管网不足,覆盖范围不广,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收集没能

实现全覆盖。

(四)机制不健全,民众参与率不高。一是长效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部门配合不够紧密,各部门项目安排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衔接不够;三是对污水处理厂、垃圾清运机构管控不严,工作矛盾化解不力,导致环境保护设施未能正常运转;四是民众环境意识有待加强,法律意识淡薄,环保意识欠缺,“各扫门前雪”的问题普遍存在,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占乱丢的行为,随处可见。

三、建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率先示范,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固定图画标语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爱护优美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舆论氛围,倡导节约和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思想观念中破冰,从日常行为上起步,倡导绿色生活,坚决消除陋习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道德讲堂、文明村院示范、文明户评选等活动提升群众的整体素质,引导群众形成全新的生活方式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生产生活习惯,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规划引领,示范带动。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以农村综合环境整治为重点,以“乡村振兴”为依托,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打造一批符合国家、省级、市级标准的生态村、生态镇,形成一批有个性、有特色、有地域文化的绿色生态旅游村,辐射带动全县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通过整合力量、通力合作、上下齐心,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产业融合、生态宜居、城乡协调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要最大限度的保留保护乡土元素,挖掘传承地域文化内涵,放大地方特色,体现农家风情,保留乡愁特性,实现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面打造全域美丽乡村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基本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后期维护经费,及时维修、添置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设备;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整合项目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向社会募捐,多方筹集环卫经费,保障工作运转;要配足村级卫生保洁员,尽可能满足工作需要,尽力实现垃圾清扫清运集中处理全覆盖。

(四)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常态长效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环境管护长效机制;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到人,以严格的奖惩措施推动责任落实;要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按照履职必尽责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打印 | 关闭 | 收藏
主管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IE8,11280×8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16-2020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9-2726793 邮箱:zxrd@163.com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